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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2
- 內容:
-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二、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達一千萬元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 鍰。 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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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3-12
- 內容:
- 單一計畫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二十 萬元,申請單位至少應編列總經費百分之十自籌款。行銷推廣類:每一活動每日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二十萬 元,最高補助新臺幣六十萬元,申請單位至少應編列總 經費百分之三十自籌款。環境改善及綠美化,單一計畫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二十萬 元。 2.空間活化再利用及農村特色建物之空間改善,單一計畫 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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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2-21
- 內容:
- 分署積極透過社群平台推廣國產藍莓並行銷農村社區,陳榮俊分署長與百萬網紅「霧農大叔」公益企劃,搭上商業周刊「回家種田當網紅」議題,2月21~24日四天吸引流量六十萬並將轉換流量至「農創家電商」,創下銷售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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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二、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達一千萬元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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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標題:
-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13
- 內容:
-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二、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達一千萬元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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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本計畫不限申請類型數,惟每單位總補助上限為三十萬元。 2. 配合款: (1) 在地組織及團體(社區協會、合作社、農會和觀光組織)資格 者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十。 補助原則 本計畫部分補助並有補助上限,應配合編列相對應配合款比率如下: 補助上限及配合款 本計畫不限申請類型數,惟每單位總補助上限為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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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9
- 內容:
-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二、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交易或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達一千萬元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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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7
- 內容:
- 各申請類型 補助 上限 及 配合款 本計畫不限申請類型數,惟總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三十萬元。 本計畫不限申請類型數,惟總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三十萬元。 2. 配合款: (1) 在地組織及團體(社區協會、合作社、農會和觀光組織)資格 者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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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1-21
- 內容:
- 四、 補助原則 (一)聘任或合作四十五歲以下青年至少一名(民國68年後出生 之青年),每年補助經費以八十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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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題:
-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並修正第一點、第四點、第八點及第六點附件一、附件二、第九點附件三、附件四(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18
- 內容:
- 單一計畫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 二十萬元,申請單位至少應編列總經費百分之十自籌款。產業行銷推廣類:每一活動每日補助上限為二十萬元, 最高補助六十萬元,申請單位至少應編列總經費百分之三 十自籌款。環境改善及綠美化,單一計畫補助上限為二十萬元。2.空間活化再利用及農村特色建物之空間改善,單一計畫 補助上限為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