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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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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
    題:
    修正「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 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20
    容:
    (三) 開設地點:應變中心原 則設於內政部消防署。 但得視緊急處理應變措 施之需要,陳報會報召 集人另擇成立地點。 (三) 開設地點:應變中心原 則設於內政部消防署。 但得視緊急處理應變措 施之需要,陳報會報召 集人另擇成立地點。 (三) 開設地點:應變中心原則設於內政部消防署。但得視 緊急處理應變措施之需要,陳報會報召集人另擇成立 地點。
  • 72.
    題:
    修正「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作業要點」, 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18
    容:
    具效益性及設施完成後供公眾無償使用等原則,且為下列 項目之一者,得予優先補助: ( (六) 其他經主辦機關認定符合原則者。 四、 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執行計畫書(以下簡稱執行計畫書) 計畫經費之編列原則: (1) 物品材料之單價編列不得超過營建物價、營建物價綠建 材專刊、 (五) 驗收以完工後一次驗收為原則,必要時得分次驗收。 六、核銷作業: (一) 核銷受理窗口:及其他機關單位之公有或管有土地者,依辦理農村 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 73.
    題:
    112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10-13
    容:
    之公有或管有土地者, 依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計畫所需使用土地涉及其他機關(單位)之公有或管有土地者,依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計畫所需使用土地涉及其他機關(單位)之公有或管有土地者,依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 74.
    題:
    訂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推動韌性坡地補助試辦 方案」,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15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11
    容:
    棲地友善措施」之補助方式、計算原則及注意事項。(第六點) 七、「緩衝綠帶之撫育管理」之補助方式、計算原則及注意事項。(第 七點) 八、「水砂溢淹區之維護管理」之補助方式、計算原則及注意事項。 (第八點) 九、韌性坡地措施得相互配合運用及補助經費之籌應方式。 六、 棲地友善措施,其補助方式、計算原則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 補助方式:在符合第三點適用範圍,因生態考量, (二) 計算原則:倘受補助人同意提供土地範圍(非全河段),以面積(平方公尺,長度乘以寬度)計算補助金額;
  • 75.
    題:
    113年度創新研究計畫公開徵求公告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4
    容:
    原則以書面審查方式為之,而整合型計畫本署得視需要召開實體會議審查,導入建築美學之研究農村具有獨特的文化和歷史元素,如何透過建 築美學原則和策略,融入空間或建築設計中, 以實現空間的活化和社區的再生相當重要。透 過本研究希望能為農村社區提供操作原則之建 議,朝更美觀、永續且具意義的空間,人事費占總經費之比例,以不超過總計畫經費之50%為原則。 (二)不補助(不編列)「博士後研究人員」薪資。額度以不超過預算總額10%為原則,如確有需要超過10%,應詳列數 量明細補充說明。
  • 76.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4
    容:
    七、坡度分析應利用作業基圖上之等高線疏密度,原則採坵塊法(適用於未有地形均質區分布圖時),並得輔以等高線法(適用於已有地形均質區分布圖時)求得之坡度分布圖為研判之依據;其方法如下:
  • 77.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重大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勘查標準作業程序」,修正為「農業部重大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勘查標準作業程序」並修正全部規定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3
    容:
    七、報告撰寫原則採一次災害事件(颱風或豪雨事件等), 撰寫一份災害勘查報告,各權責機關應依據「重大土石 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勘查報告撰寫分工表(
  • 78.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2
    容:
    並採整筆土地辦理及查定以一次為原 則。 辦理查定工作前,應審查土地是否供農業使用。查定公告通知書以一筆一張為原則。但同地段查定清冊 內土地所有權人有數筆土地時,得以一張併列通知,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採整筆土地辦理,並以一次為原則 及土地面積達三分之二以上供非農業使用者,列為「不屬查定範圍之土地」 等,屬原則性之規定,移列第二點合併規範;另第五點格式七縣(市)政府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公告通知書係為通並採整筆 土地辦理及查定以一次為 原則。 辦理查定工作前,應 審查土地是否供農業使 用。
  • 79.
    題:
    修正「零飢餓推動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8
    容:
    計畫補助款編列原則、撥付、流用、變更及核銷等事項,應依本部所定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 80.
    題: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 生需要作業方式」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符合規定之申 請案件,依下列原則同意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檢 查表如附件六)市計畫單位確認都 市計畫區域範圍,並 檢視以下原則: 1. 農民集居聚落若 推動農村再生,符 合該都市計畫發 展方向。織及團體補正後 再予審查;符合規定之申 請案件,依下列原則同意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檢 查表如附件七)市計畫單位確認都 市計畫區域範圍,並 檢視以下原則: 1. 農民集居聚落若 推動農村再生,應先請所轄國家 公園管理處審視符 合國家公園計畫之 發展原則。 者,應先請所轄國家 公園管理處審視符 合國家公園計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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