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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1-03
- 內容:
- 一年內回復土地範圍與原查定時相符,且仍屬同一土地所有權人者;或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逕為分割、合併之登記者,不在此限。內回復土 地範圍與 原查定時 相符,且仍 屬同一土 地所有權 人者;或由 各目的事 業主管機 關依法逕 為分割、合 併之登記 者,不在此 限。 但由各目 的事業主 管機關依 法逕為分 割、合併之 登記,不在 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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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爰辦理本計畫,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 辦法(下稱休農辦法)資訊化休閒農場輔導管理系統,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休閒 農場申設輔導、受理審查及查核管理工作,四)補助經費編列及使用,請參考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等相關 規定(路徑:農業部首頁/資訊與服務/計畫研提/農業部主管計畫經 費處理手冊)辦理。 二、休閒農場經營管理、品質提升及特色優化工作,應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之規定辦理;非屬政府機關者,適 用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第五點所購置之財產,於未達行政 院財物標準分類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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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有關經費支存及會計事務之處理等,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 理手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 (六)受補助單位須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七)受補助單位應配合本署及轄區分署辦理相關業務督導、支出憑證之處理及核銷程序 有關經費支存及會計事務之處理等,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受補助單位須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受補助單位應配合本署及轄區分署辦理相關業務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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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2-24
- 內容:
- 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同仁間或主管與部 屬間藉由不合理之對待與不公平之處置所造成持續性 之冒犯、人事單位等 多元申訴管道 單位主管、人事主管 主動通報 機關首長 必要時應 聯繫家屬 相關 協處單位 事件處理 提供EAP服務 工作調整或其他 組織管理作為 (二)職場霸凌: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同 仁間或主管與部屬間藉由不合理之對 待與不公平之處置所造成持續性之冒 犯、威脅、冷落、機關長官、人事單位等 多元申訴管道 單位主管、人事主管 主動通報 機關首長 必要時應 聯繫家屬 相關 協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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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9
- 內容:
- 有關經費支存及會計事務之處理等,應依 農業部 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主管人員。 十二、其他職務性質特殊,經行政院會同主管府、院核定適用本法之人員。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 (一) 有關經費支存及會計事務之處理等,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 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 等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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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7
- 內容:
- 處理及核銷程序 有關經費支存及會計事務之處理等,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 受補助單位須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受補助單位應配合本署及轄區分署辦理相關農村文宣、支出憑證之處理及核銷程序 (一)有關經費支存及會計事務之處理等,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 理手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 (六)受補助單位須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七)受補助單位應配合本署及轄區分署辦理相關農村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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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09
- 內容:
- 捌、注意事項 一、計畫經費及管考執行規定: (一)補助經費編列及使用請依據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及經費處 理作業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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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1-21
- 內容:
- 經費支用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三)為促進提案單位逐步落實自主永續經營之目標,本計畫配合 款應為總計畫經費(補助額度加上配合款額度) (六)經費支用及計畫結報,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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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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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標題:
-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並修正第一點、第四點、第八點及第六點附件一、附件二、第九點附件三、附件四(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18
- 內容:
- 支用單據之處理及核銷程序如下: (一)有關經費支存及會計事務之處理等,應依農業部主管計 畫經費處理手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 (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各補助 計畫結案時如尚有結餘款,受補助單位辦理產業行銷推廣活動而產生之門票、體驗 費用等相關收入得列為補助計畫自籌款項;有賸餘者,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