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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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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4-24
    容:
    工主管機關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及原住民族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原住民族就業基金專戶,勞工主管機關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及原住民族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4條) 危險性機械 廠商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非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廠商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人員
  • 2.
    題: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3-11
    容:
    僱用不足者,應依規定分別向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及原住民族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定期繳納差額補助費及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
  • 3.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申請程序及 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第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維護農業發展 需要,應配合國土計畫之總體發展原 則,擬定農業用地需求總量及可變更 農地數量, 協調與實施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 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第十條 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 業使用時,應視其事業性質,繳交回饋金,撥交 第五十四條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之農 業發展基金,專供農業發展及農民福 利之用。撥交與分配方式及繳交基準 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 關定之。
  • 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3-08-09
    容:
    勞工主管機關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及原住民族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4條) 危險性機械 廠商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非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廠商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人員擔任。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地保育利用管理執行成果及評鑑項 目之相關資料函送中央主管機關,作 為考核評比參考。 前項評鑑項目之細項及配分由中 央主管機關公告,必要時得調整之。 第四條 山坡地違規使用之舉發人及從 事查報與取締工作人員,依第五條規定核發之獎金,其 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第二章 水利區及水利機構 第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按全國水道之天 然形勢,劃分水利區,報請行政院核 定公告之。關係重大地方難以興辦者,其水利事 業,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水利機關 辦理之。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勘誤表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項第五款規定確供農業使用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之認定,由申請人檢附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經營計畫書格式,載明該筆農業用地農業經營現況、前項第五款規定確供農業使用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之認定,由申請人檢附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經營計畫書格式,載明該筆農業用地農業經營現況、農業用地整體配置及其他事項, 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 之認定,由申請人檢附依中央主管機 關訂定之經營計畫書格式,載明該筆 農業用地農業經營現況、農業用地整 體配置及其他事項,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六條 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在中央 主管機關指定規模以上者,應由依法 登記執業之水土保持技師、 第七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加強水土保持 推廣、教育、宣導及試驗研究,並會 同有關機關訂定計畫實施之。 前項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由中央 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九條 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 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土地合理利用之 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各有關機 關、機構或水土保持義務人 前項河川集水區,由中央主管機 關會同有關機關劃定之。 第十條 宜農、宜牧山坡地作農牧使用
  • 8.
    題:
    農地水土保持方法實例圖冊【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水土保持技術 規範實施水土保持。 二級地 甚深層之二、三級坡。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勘誤表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六條 第六條 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格式, … 第六條 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格式, …38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六條 第六條 第六條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格式,… 第六條 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格式,… 刪除文字。 181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十六條 一、新增公式: 二、38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 監督辦法第六條 第六條 第六條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依中 央主管機關規定格式,…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有關山坡地之地政及營建業務, 由內政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有 關國有山坡地之委託管理及經營,由 財政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山坡地,係指國有 林事業區、土保持計畫由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 機關視需要分期擬訂,報請中央主管 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其變更時,亦 同。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3 第一項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 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九條 為配合前條山坡地開發基 金之運用,中央主管機關,得會同財 政部指定行庫,依各地區發展計畫, 按年訂定貸款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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