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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5-03-04
- 內容:
- 由申請者自備,並經本署資通安全管理作業確認無資安風險之虞,始為複製儲存並交付。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辦公空間自動錄影系統管理作業要點rock 統管理作業要點總說明 為健全本署所轄辦公廳及相關場域之自動錄影系統管理,維護機關 安全並保護個人資料,爰擬具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辦公空間自動錄影系統管理作業要點」 (下稱本要點),作為本署自動錄影系統管理與影像資料申請調閱或複製 之準據,(第九點) 統管理作業要點 規 定 說 明 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 簡稱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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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11-06
- 內容:
- 跨野溪橋涵瓶頸段改善依農路跨野溪橋涵瓶頸段改善計畫勘查紀錄表 (附件二)填寫,並於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網址:https://project.跨野溪橋涵瓶頸段改善依農路跨野溪橋涵瓶頸段改善計畫勘查紀錄表 ( 附件二 ) 填寫,並於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 ( 網址: https://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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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題: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三、 為簡化休閒農場管理 作業,且避免取得許 可登記證休閒農場申 請變更後之籌設期冗 長,影響整體經營管 理,爰增列第三項及 第四項規定,定明取 得許可登記證休閒農 場, 為簡化休閒農場管理作業,且避免取得許可登記證休閒農場申請變更後之籌設期冗長,影響整體經營管理,爰增列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定明取得許可登記證休閒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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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題:
- 野溪淤積土石清疏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3、其餘管理作業同清疏土石為有價料者。 (三)體積法與重量法管制作業1、體積法執行機關於完成訂約作業手續後,應於適當地點設立單一出入口管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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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品管文件檢視依第五點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八點規定,並視工程規模及性質提供相關品管文工程契約□內未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品管要點)規定,明定廠商提報品質計畫與應含之內□未分別訂定「文件」及「紀錄」之管理作業程序,或□未符合需求 □4.02.-1,-2]未分別訂定「文件」及「紀錄」之管理作業程序 □4.03.02.-1,-2]工程契約□內未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品管要點)規定,明定廠商提報品質計畫與應含之內容,或□二千萬元以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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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0-06-11
- 內容: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數值資料及地理圖資管理作業要點水保技字第1101858516號函修正發布第11點中華民國112年8月23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監字第1121858744號函修正發布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數值資料及地理圖資管理作業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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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8-09
- 內容:
- 所屬分署依審議明細表,通知申請單位依複審意見修正提案計畫書,並由申請單位於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填報修正後計畫書,該計畫由轄區所屬分署核定後,據以推動執行。(四) 由所屬分署辦理補助之各計畫,受補助單位完成計畫後,於辦理核銷時,應至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填報會計報告,併同支用單據及計畫執行成果報告(附件三或附件四),函報補助所屬分署結案,並將計畫執行成果報告電子檔上傳前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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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6-12-29
- 內容: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研提計畫書,經總平臺審查同意後送農村水保署核定後執行。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研提變更本函送農村水保署核定後執行。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研提計畫書,經總平臺審查同意後送農村水保署核定後執行。應至「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研提變更本函送農村水保署核定後執行。應至「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研提計畫書,經總平臺審查同意後送農村水保署核定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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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2-09-21
- 內容:
- 該設施由財產管理機關依國有財產法、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或地方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產籍登記。屬國有不動產以外之財產,如須撥給中央機關時,應依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辦理;如須移由地方政府使用時,則應依國有動產贈與辦法規定辦理。如須撥給 中央機關時,應依國 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 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辦 理;如須移由地方政 府使用時,屬國有不動產以 外之財產,如須撥給 中央機關時,應依國 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 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辦 理;如須移由地方政 府使用時,則應依國 有動產贈與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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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2-07-17
- 內容:
- 對於各項表、報、計畫、及工作文件記錄等應確實核對建檔備查,並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執行品質管理作業。有關工程品質抽驗作業,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工程品質抽驗作業要點」、「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