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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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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4-06-04
    容:
    供人員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以維護當事人之權益及隱私,特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性工法) 告知被害人得主張之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並依其意願協助其提起申訴。一)保護當事人與受邀協助調查之個人隱私及其他權益;對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者外,人員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 境,以維護當事人之權益及隱私, 特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性 工法)告知被害人得主張之權益及 各種救濟途徑,並依其意願 協助其提起申訴。
  • 2.
    題: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立同意書人得依需求調整同意書格式,或逕使用土地租賃契約,惟同意使用內容須具體明確,以維自身權益。 註 3 :本同意書格式僅供參考,立同意書人得依需求調整同意書格式,或逕使用土地租賃契約,惟同意使用內容須具體明確,以維自身權益
  • 3.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場地借用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08-24
    容:
    (五)侵犯他人權益者。(六)妨害公務者。(七)其他不法行為者。四、場地之使用範圍, 侵犯他人權益者。 妨害公務者。 其他不法行為者。 本局在不影響公務運作之情形下, 侵犯他人權益者。 妨害公務者。 其他不法行為者。 修正簡稱,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侵犯他人權益者。 妨害公務者。 其他不法行為者。 本局在不影響公務運作之情形下,得出借各機關(構)、學校、 侵犯他人權益者。 妨害公務者。 其他不法行為者。 修正簡稱,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 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暨所屬各分署配合檢察、廉政、調查機關發動刑事偵查作為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02-08
    容:
    能依法配合與即時通報,以妥為應處及保障相關同仁之法定權益,爰訂定本注意事項。能依 法配合與即時通報,以妥為應處及保障相關同仁之法定權益,爰於一 百十二年二日二日函頒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暨所屬各 分局配合檢察、能依法配 合與即時通報,以妥 為應處及保障相關 同仁之法定權益,爰 訂定本注意事項。查機關發動刑事偵 查作為時,能依法配 合與即時通報,以妥 為應處及保障相關 同仁之法定權益,爰 訂定本注意事項。
  • 5.
    題:
    農村好物證明標章使用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0-03-12
    容:
    村好物業者應維護本標章之公信,不得有影響其形象或權益之行為,且不得將本標章作為商標、方式以及所呈現之方式有誤導、毀謗等其他侵害本標章信譽或合法權益之情形,將依商標法及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農村好物業者應維護本標章之公信,不得有影響其形象或權益之行為,且不得將本標章作為商標、產品標章、農村好物業者應維護本標章之公信,不得有影響其形象或權益之行為,且不得將本標章作為商標、產品標章、服務標章或其他未授權範圍之使用。毀謗等其他侵害本標章信譽或合法權益之情形,將依商標法及有 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 6.
    題:
    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8-11-27
    容:
    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申請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如有隱瞞或因設 定他項權利、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 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如有隱瞞或因設 定他項權利、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 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如有隱瞞或因設定他項權 利、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申請人願自負法律責 任,概與該機關無涉。
  • 7.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個人資料與資通安全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8-01-31
    容:
    (六)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資時,不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十一、本署及各分署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資,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個資來源及前點第一款至第五款所列事項。六)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 供個資時,不提供對其 權益之影響 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 及方式。 (六)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 供個資時,不提供對其 權益之影響。 十一、本署及各分署蒐集非 由當事人提供之個資, 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向 當事人告知個資來源 及前點第一款至第五 款所列事項。
  • 8.
    題:
    農業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2-18
    容:
    訂有租約 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 涉。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 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如有隱瞞或因設定他項權 利、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 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如有隱瞞或因設定他項權利、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有隱瞞或因設定他項權 利、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 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
  • 9.
    題:
    九十八年度富麗新農村建設研提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如有隱瞞或因設定他項權利、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 (機關)(已立案農村社區組織)如有隱瞞或因設定他項權利、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 人權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 (機關)(已立 案農村社區組織)無涉。繼受人或他項權利人有關同意書相關事宜,如有隱瞞或因設定他項權利、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 (機關)(已立案農村社區組織) 無涉。
  • 10.
    題:
    山坡地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94.1.13廢止)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第十一條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國庫。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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