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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且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屬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籌設者,得申請第三次展延。且經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屬不 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於 期限內完成籌設者,得 申請第三次展延。且經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 屬不可抗力因素, 致無法於期限內完 成籌設者,得申請 第三次展延。但因政府公共建設需求,且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屬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籌設者,得申請第三次展延 。且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屬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籌設者,得申請第三次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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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其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使用者,亦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休養、停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 二 農業用地上之農業設施已依法申請核准,長 首長 附註: 一、因公害污染或不可抗力致農業用地無法利用,不以閒置不用論。 二 土地實際作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使用者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作農業使用。 因公害污染或不可抗力致土地無法利用,不以閒置不用論。 供農業、畜牧、養殖用水等使用之設施,例如:水井、抽水設施(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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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若受補助人欲轉讓、終止本契約予他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應事先通知締約之補助機關,由該分署研議契約轉讓事 第 七 條 不可抗力致土地不堪用 乙方土地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減損,但未 達喪失第二條所定之使用目的者,不影響本契約效力,且應由乙 方負責韌性坡地環境之修繕。 乙方土地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毀損或滅失, 致無法達到第二條所定之使用目的者,經甲方查驗屬實後,契約存續期間,若乙方欲轉讓本契約予他人,除因不可抗力 外,應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研議契約承受事宜或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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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8-24
- 內容:
- 若未於前項規定時限通知者,除不可抗力災害及其他緊急事項外,所繳納之費用不予退還。 若未於前項規定時限通知者,除不可抗力災害及其他緊急事項外,所繳納之費用不予退還。 若未於前項規定時限通知者,除不可抗力災害及其他緊急事項外,所繳納之費用不予退還。 若未於前項規定時限通知者,除不可抗力災害及其他緊急事項外,所繳納之費用不予退還。 若未於前項規定時限通知者,除不可抗力災害及其他緊急事項外,所繳納之費用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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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十七) 廠商自備之外購器材,經按工程進度 需要辦妥訂購及進口手續,但因國外 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如期運達,影 響全部或部分工程之施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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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4-27
- 內容:
- 曾受領補助且使用年限尚未符合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土地,倘因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補助項目毀壞或功能受損而需重新施作者,受理機關得視情節簽報機關首長同意補助。受理機關同意補助後,申請人未於核准期限內施作完成者;但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經受理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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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用人組織因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2.用人組織主動、被動終止申請案。本人同意遵守工作規範,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用人組織應於十日前預告本人終止進用 用人組織因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本人同意遵守工作規範,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用人組織應於十日前預告本人終止進用 用人組織因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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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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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11-27
- 內容:
- 二)辦理農村社區建設及農村基礎生產條件改善之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發包等作業,已逾完成期限,經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外,得終止或追繳計畫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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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題:
-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執行注意事項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11-27
- 內容:
- (三)社區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社區之情事,開課人數得由本署另定之。 (三)社區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 或不可歸責於社區之情事, 開課人數得由本局另定之。 (三)國家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 之情事,開課人數得由本局 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