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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用審查辦法第十三條附表所列之農糧產品加工室,其樓地板面積未逾二百平方公尺。三)農特產品調理設施在複合設施內之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一百平方公尺。 農特產品零售設施 一、僅限休閒農場申請。三)農特產品零售設施在複合設施內之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一百平方公尺。 諮詢服務及農特產品零售設施 一、審查辦法第十三條 附表所列之農糧產 品加工室,其樓地 板面積未逾二百平 方公尺。在複合 設施內規劃之區 域面積,各單項 配置樓地板面積 不得超過一百平 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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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農舍建築面積、樓層數及建築物高度、總樓地板面積、建築物用途、建築期限、工程概算等。地下層每層興建面積,不得超過農舍建築面積,其面積應列入總樓地板面積計算。但依都市計畫法令或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設置之法定停車空間,得免列入總樓地板面積計算。第10條 個別興建農舍之興建方式、最高樓地板面積、農舍建築面積、樓層數、建築物高度及許可條件,應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五條授權訂定之施行細則與自治法規、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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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三、植物栽培區樓地板面積應達總樓地板 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本細目設施附屬設置綠能設施,不得 超過屋頂面積百分之四十。 一公頃畜牧設施以三十三平 方公尺計算,最大興建總樓 地板面積為二百平方公尺。工業區、森林區及河川 合計以一百平方公尺計算, 最大興建總樓地板面積為九 百平方公尺。 一公頃畜牧設施合計以三十 三平方公尺計算,最大興建 總樓地板面積合計為六百平 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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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興建基地面積、建築物高度、樓層及樓地板面積。興建設施基地跨越兩筆地號者,應標明於各別地號所占面積。基地面積、建築物高度、樓層及樓地板面積。(五) 設施建造方式及各項設施立面圖。 申請休閒農業設施之使用項目、面積、高度、樓層及樓地板面積 項次編號 1 2 3 4 5 休閒農業設施名稱 平面停車場30 200 100 30 120 各樓層樓地板面積(㎡) - - - - - 1F 120 2F 120 總樓地板面積(㎡) - - - - - 2 40 設置目的及用途 供遊客停車 供遊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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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及計畫興建之各項設施項目、樓地板面積。 2. 現況土地使用編定依法已容許使用項目之說明 (設施高度 ( 總樓層 ) 、總樓地板面積、各樓層規劃之樓地板面積、配置之樓層及配置於該樓層之樓地板面積〉 附表四 (附件四) 休閒農場內休閒農業設施用地變更使用計畫面積統計表〈說明 擬變更範圍內,變更 ( 核准 ) 前後地段地號、註2 建築 面積 (M 2 ) 設施高度 (M)/總樓層 總樓地板面積 (M 2 ) 各樓層規劃之樓地板面積 (M 2 ) 配置之 樓層 *註3 配置於該樓層之樓地板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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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標題:
-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休閒農業設施現況調查表 休閒農業設施項目 地段 小段 地號 謄本面積 (M 2 ) 基地面積 (M 2 ) 建築面積 (M 2 ) 樓 高 (M) 總樓地板面積 (M 2 ) A 遊客休憩分區 1 住宿設施 2 餐飲設施 3 自產農產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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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農村住宅之新建、改建及增建符合本要點規定,且其興建之總樓地板面積不小於六六平方公尺(約二十坪),並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以後,取得建造執照或免建造執照相關證明文件之合法建築宅由規劃單位之專業建築師依本要點規定設計達二十戶以上者,其設計費每一住宅單位依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補助新台幣四百元。前項設計補助費依取得建造執照總樓地板面積核算之,變更設計者不再追加減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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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標題:
- 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5-31
- 內容:
- 四、申請住宅興建者,其興建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六十六平方公尺,且其建築基地應符合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建築法第四十六條所定畸零地使用自治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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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5-17
- 內容:
- 興建設計費每一住宅單位依取得建造執照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補助新台幣四百元,變更設計者不再追加減補助金額( 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六十六平公尺) 。但經變更設計後不符合補助要點規定者,農村住宅依補助要點規定興建,且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小於六十六平方公尺(二十坪)者,每一住宅單位獎勵補助新台幣二十萬元。 使用執照號碼 構造種類 總樓地板面積 ㎡ 建築面積(A) ㎡ 斜屋頂投影面積(總樓地板面積66平方公尺以上及建築面積80%以上設置斜屋頂 興建補助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