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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五、農業用地上存在由中央主管機關興建或補助供農村社區使用之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三) 經中央主管機關出具符合前二目之證明文件。六、共有農業用地有違反使用管制規定之情形,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二、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前項農業用地如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第13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依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規定,向申請人收取行政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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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跨越直轄市或縣(市)區域者,向土地所在地所屬直轄市、(七) 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前項第二款容許使用經營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九) 其他主管機關要求載明事項。第一項第二款容許使用經營計畫應檢附一式六份。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審查需求,增加份數。四、前點申請案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後,依審查表內容(如附件三)審查通過者,核發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如附件四),並副知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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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農業部為規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休閒農場內休閒農業設施興辦事業計畫,二、 經主管機關同意籌設之休閒農場,其經營計畫書所列休閒農業設施,依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應擬具興辦事業計畫者,各一式六份,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興辦事業計畫核准。主管機關得依審查需求,增加興辦事業計畫書份數。依第一項規定申請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應按其情形,依下列規定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土地使用計畫,其建蔽率及容積率有較嚴謹規定者,依核定計畫管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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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標題:
-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經農委會審查通過列入專案輔導,三、主管機關應協助專案輔導休閒農場依經營計畫書內容完成設置,取得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得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報經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轉請農委會核准展延;每次展延期限為二年,並以二次為限。但其興辦事業計畫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展延三次。第三次展延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符合第五點所定條件者,將未興建設施暫停施作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同意展延核定函中對於回復施作事宜,予以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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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標題:
- 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二、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辦法第三條規定,評估具輔導休閒農業產業聚落化發展等條件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規劃休閒農業區時,應依本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規定,公所得擬具規劃建議書,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休閒農業區規劃之參據。得於書面審查前,辦理先期訪視,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就訪視意見查復說明。有變更名稱或範圍之必要者,除第六點規定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具與休閒農業區取得產業共識佐證文件,報送本部依前二點規定辦理;變更範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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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水砂溢淹區之維護管理等三項,其補助基準依「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規定之「○六○八韌性坡地措施」機關納入工程或媒合企業辦理,或補助受補助人依「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編號「○六○五水土保持植生」由受補助人自行依法申請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並經主管機關核定及完工檢查合格後,始得進行緩衝綠帶新植作業。土地損失之致災原因不明,另邀集相關主管機關協助鑑定。 □4.土地損失非因水砂溢淹所致。 ○○株,第一年苗木種植補助費用依「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編 號○六○五水土保持植生(苗木種植)核實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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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8-24
- 內容:
- 十二、本要點經本署主管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要點經本署主管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要點經本局主管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要點經本 署 主管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要點經本局主管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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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6-08
- 內容:
- 最近一年內未曾因違反災害防救相關法令受主管機關處分。第五條 同條第二項 規定則授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就表彰對象之資格、條件、適用範 圍、審查程序、審查基準、寒害、動植 物疫災災害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為提升全民防救災意識及災 害應變能力,以利降低災害損失,寒害及 動植物疫災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 主管機關,是依本辦法辦理上開災 害全民防救災教育工作表彰之各 級政府,最近一年內未曾因違反災害防救相 關法令受主管機關處分。 為符合本法第六十條第二項授權本辦 法訂定表彰對象資格條件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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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標題:
- 零飢餓推動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2-01
- 內容:
- 計畫補助款編列原則、撥付、流用、變更及核銷等事項,應依本部所定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計畫補助款編列原則、撥付、流用、變更及核銷等事 項,應依本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計畫補助款編列原則、撥付、 流用、變更及核銷等事項,應依本 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 本會辦理第二點第一款之補助,應依政 策方向與實際需求訂定計畫補助規範, 其內容應包含補助事項、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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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標題:
- 土砂災害防止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因此,立法規劃上,必須 使主管機關得以採取達成此一目的之必要行政 措施,例如「主要目的在於,總務大臣主管 地方自治團體防災業務,而農林水產大臣則是 掌有山地災害危險地區之調查資料以及過去山 說明與學說介紹 本條規定主管機關進入私有土地調查之權限與 要件、準用本法第5條第5項之情形, 立法或修改理由 本條規定,為進行緊急調查,主管機關有權進 入有必要進入之土地,且有暫時之土地使用權。為此,必須賦予 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之公務員,有權得以直接 進入現地調查、觀測,以具體掌握土砂流出所 造成之地形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