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93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70
依照
排序
  • 911.
    題:
    九十七年度營造農村新風貌補助計畫申請須知(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0
    容:
    營造美麗具特色之社區景觀,塑造符合空間美學、節能及生態永續原則之社區環境。補助類型(一)「簡易型」:社區各類環境空間之簡易整理、再利用及生態保育等工作 ,由社區居民自主營造完成環境景觀之改善。各類空間之綠美化。2.簡易生態環境保育措施。3.社區空間之景觀塑造及特色營造。環境空間改善及綠美化。3.營造社區特色環境之相關工程。4.社區無用設施之減量處理。
  • 912.
    題:
    水土保持局空間資訊供應系統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7-11-07
    容:
    水土保持局空間資訊供應系統
  • 913.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08-09
    容:
    空間活化再利用及農村特色建物之空間改善:傳統建築保存、空間活化及其相關環境改善(須另提送營運計畫)、農村生態生產永續措施。 照顧服務友善設施:農村既有服務空間和公共場域之出入動線、衛生空間(含廁所盥洗室設施(備))、友善設施及安全標示等設施改善。
  • 91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113.6.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07-03
    容:
    (二)對所屬場域空間安全之維護或改善。(三)對行為人之懲處。(四)其他防治及改善措施。 (二)對所屬場域空間安全 之維護或改善。 (三)對行為人之懲處。 (二)對所屬場域空間安全 之維護或改善。 (三)對行為人之懲處。
  • 915.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02-14
    容:
    辦理提供各項災害潛勢資料分析、預警應變建議及相關災害空間圖資分析研判等事宜。環 境部及本部配合參與, 辦理提供各項災害潛勢 資料分析、預警應變建 議及相關災害空間圖資 分析研判等事宜。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及本會配 合參與,辦理提供各項 災害潛勢資料分析、預 警應變建議及相關災害 空間圖資分析研判等事 宜。
  • 916.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6-12-29
    容:
    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7.人行步道、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7.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7.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多功能廣場。 □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多功能廣場 □其他: □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
  • 917.
    題:
    102年窳陋空間改善成果圖輯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4-12-26
    容:
    102年窳陋空間改善成果圖輯
  • 918.
    題:
    102年窳陋空間改善成果圖輯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4-12-26
    容:
    102年窳陋空間改善成果圖輯/Content/Files/ybook/books/103/102年窳陋空間改善成果圖輯.
  • 919.
    題:
    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9-21
    容:
    國營事業之土地,得配合農村再生,實施空間活化再利用,其利用方式如下:(一)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施作於國有土地上之處理方式: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以不補助新建建築物為原則,如屬改善閒置空間或經營績效不善之設施者,應檢附符合使用目的之使用執照及建築結構安全鑑定國營事 業之土地,得配合農 村再生,實施空間活 化再利用,其利用方 式如下: (一) 農村再生相關公 共設施施作於國國營事業之土 地,得配合農村再生, 實施空間活化再利 用,其利用方式如下: (一) 農村再生相關公 共設施施作於國 有土地上之處理
  • 920.
    題: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7-20
    容:
    價值建築物或能與鄰近環境景觀融合之特色建築物及其空間,指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具有下列特色之一五、人文意象及共同記憶之生活空間風貌。六、其他對農村文化保存及發展之特殊價值。前項建築物及其空間屬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文化資產者,由該法主管機關優先補助其維護或修繕經費;二、設置典藏或展示之特定空間;其空間以於原地或原農村社區為原則。三、辦理導覽解說之人才培訓,協助推廣農村文化。
92 / 94 頁 , 共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