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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專題演講:邀請專家學者,利用集會場合,以演講、座談、專題報告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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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本選拔評審組織設立評選委員會及決選委員會:(一)評選委員會:置委員十一人,辦理初、複選工作,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主任委員指派,另委員十人遴聘學者專家及政府機關等專業人士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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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統籌辦理初審,由該縣(市)政府邀集審查委員至少七人(包括學者專家至少四人、水土保持局代表及該縣(市)政府內有關業務單位等成員)組成審查小組, 進階型及專案型第二階段審查,由水土保持局邀集專家學者、相關部會及水土保持局相關業務人員組成複審小組。十五、督導考核:(一)執行期間水土保持局為掌握計畫進度或視需要,得派員或邀請學者專家前往訪視、督導、查核、評鑑,受補助單位應檢具詳細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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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本局各工程所受理申請案件後,應先行辦理初審,初審應邀集相關縣(市)政府代表、本局及工程所相關業務單位代表、專家學者等至少七人組成審查小組,針對計畫內容加以分析、評估可行性,並排列優先順序後,於九十七年三月十五日前填具初審結果意見彙總表及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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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7-11-07
- 內容:
- 七、各機關得適時辦理數位學習宣導活動,邀請專家或同仁分享學習經驗及技巧,協助同仁瞭解並持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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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7-11-07
- 內容:
- 召開數位學習研究小組會議邀集本領域學者專家及中央各機關(構)辦理數位學習業務人員成立數位學習推動小組,不定期開會研商推動數位學習之策略與具體作法,並研議健全學習成果評量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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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8-09
- 內容:
- (二) 初審:由所屬分署自行辦理,審查時得邀請專家或學者參加,依初審結果排列優先順序,並提供初審意見(建議補助額度及執行注意事項等),彙整納入農村區域亮點計畫,提報農村水保署複審。(三) 複審:由農村水保署召開總平臺會議進行審查,審查時得邀請專家或學者參加,再依審查結果彙製審議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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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7-03
- 內容:
- 其餘委員由本署署長就本署人員、社會公正人士及專家學者派(聘)兼之。社會公正人士及專家學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委員任期二年,因故出缺時,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以便其到場說明;並得邀請申訴人、被申訴人、關係人、專家學者或相關學識經驗人員列席說明。其餘委員 由本署署長就本署人 員、社會公正人士及專 家學者派(聘)兼之。並 為會議主席,其餘委員 由本局局長就本局人 員、社會公正人士及專 家學者派(聘)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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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6-12-29
- 內容:
- 得邀請農業部及所屬機關、各部會、學者專家等參與,以利進行農村區域亮點計畫之諮詢、得邀請農業部及所屬機關、各部會、學者專家等參與,以利進行農村區域亮點計畫之諮詢、協調及審查。臺以農村水保署統籌運作為原則,得邀請農業部及所屬機關、各部會、學者專家等參與,以利進行農村區域亮點計畫之諮詢、協調及審查。得邀請農業 部及所屬機關、各部 會、學者專家等參 與,以利進行農村區 域亮點計畫之諮詢、 協調及審查。得邀請農業 部及所屬機關、各 部會、學者專家等 參與,以利進行農 村產業跨域計畫 或農村區域亮點 計畫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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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6-01-21
- 內容:
- 人員列席,並於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列席諮詢。六、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幹事均為無給職,惟邀請與會之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得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列席, 並於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列席諮詢。 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幹事均為無給職,惟邀請與會之 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 本小組開會時,得 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 人員列席,並於必要時 得邀請學者專家列席諮 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