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39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83秒
-
31.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二、爰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之農民集居聚落係可經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同意,並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有農村活化再生需要者,該農民集居聚落亦得準用相關規定擬訂農村再生計畫。
-
32.
- 標題:
- 農村再生計畫如何申請?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農村社區參加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訓練,依社區居民需求,並凝聚社區共識,經共同討論農村再生計畫後,由單一組織或團體將農村再生計畫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審查核定。
-
33.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四、農村再生計畫申請窗口: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五、擬提農村再生計畫方式: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應依據社區居民需求,以農村社區為計畫範圍,經共同討論後擬訂農村再生計畫,並互推其中依法立案之單一組織或團體為代表,將該農村再生計畫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
34.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社區提送農村再生計畫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審查之文件: 一、農村再生計畫20份。
-
35.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每年依據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研擬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需求,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 二、辦理程序:(一)農村社區組織代表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二)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將農村社區所提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納入,彙整訂定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
-
36.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為推動由下而上之農村再生活化工作,強化農村社區之自主精神,落實農村再生計畫內容,農村社區得依已核定之計畫內容,提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
37.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社區欲變更社區組織代表時,由該社區提議變更之在地組織或團體,依照相關規定公告並經農村社區居民會議決議等程序,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後,函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38.
- 標題:
- 農村再生計畫之審查方式。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分為書面審及現場勘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審查小組會議時,得同時辦理,以減少對社區負擔。
-
39.
- 標題:
- 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小組成員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農村再生計畫之審查,涉及各該計畫之內容,是否符合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之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農村再生政策方針,故審查小組之組成,應兼有中央主管機關代表及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之代表及有公信力專家學者組成11-15人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小組。
-
40.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農村再生計畫核定前,同一農村社區有二個以上之農村再生計畫者,得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協助該社區進行整合或檢還該社區,依一般民主代議議事規則,以經社區住戶成年代表一半以上出席且經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者同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