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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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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1.
    題: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 生需要作業方式」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及團體應填具申請 書(格式如附件四)並檢 附下列資料,向直轄市或 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二)農村社區會議資料 (開會通知、會議簽 到、會議紀錄等相關 資料)。 六、依據前點已通過之決議內 容,農民集居聚落之在地 組織及團體應填具申請 書(格式如附件四)並檢 附下列資料,向直轄市或 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檢 送函格式如附件五): (一)擬納入申請農村再 生範圍圖( (二)農村社區會議資料 (開會通知、會議簽 到、會議紀錄等相關 資料)。
  • 382.
    題:
    修正「農村好物證明標章使用規範」,並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5
    容:
    並檢附農村好物照片、該產品加工製造場域之合法證明或符合法規之佐證資料、半年內原料或產品通過相關驗證之證明、半年內產品符合衛生法規的相關送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並檢附農村好物照片、該產品加工製造場域之合法證明或符合法規之佐證資料、半年內原料或產品通過相關驗證之證 明、半年內產品符合衛生法規的相關送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並檢附農村好物照片、該產品加工製造場域之合法證明或符合法規之佐證資料、半年內原料或產品通過相關驗證之證 明、半年內產品符合衛生法規的相關送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 383.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路養護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路養護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5
    容:
    路籍資料之設置及動態登記。 (三)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事項 :路籍基本資料之編製。 4.道路動態登記。 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所屬分署修築或改善之農路工程,路籍資料之設 置及動態登記。 (三)鄉(鎮、市、區)公 所辦理事項: 1.路籍基本資料 之編製。 4.道路動態登記。 本部農村發展及水 土保持署所屬分署修築 或改善之農路工程,應 於完工驗收後一個月內 附具圖冊移交當地直轄路籍資料之設 置與動態登記。 (三)鄉鎮縣轄市及區 公所辦理事項: 1.
  • 384.
    題:
    洄游青年徐郁涵 臺灣第一位榮獲國際專案管理Future50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3-09-22
    容:
    駐村於基隆長潭社區,推動社區環境保育與交通改善工作,榮獲環境永續獎;於107年執行「大專生洄游農村二次方行動計畫」,整合公私部門農業平臺資料,創辦Eslitec以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08-110年執行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個人組(目前為青年回鄉行動獎勵計畫),打造農業聊天機器人平臺,
  • 385.
    題:
    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2
    容:
    設施使用年限、認養單 位及年限等資料,執行機關應於核定後填具農村再生相 關公共設施資料卡(附件九)並登錄於本署農村再生執行 及管理系統,且應按本署規定填報進度及更新相關資料。本署得於執行期間進行訪視、 抽驗、督導、查核及評鑑,執行機關應配合辦理,並提 供所需資料。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二、 土地及設施資料 縣(市) 鄉(鎮、 市、區) 村(里) 地段 小段 地號 設施項目 興建年期 三、 前項土地係位於已核定 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內。
  • 386.
    題:
    修正「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9
    容:
    核對超限利用土地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及住址等資料。 (水土保持、原住民、地政單位、地政事務所)核對國有超限利用土地之使用人及住址等資料。 2.收回非法占用國有超限利用地實施造林。核對超限利用土地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及住址等資料。 ( 水土保持 、原住民、地政單位、地政事務所) 3.核對國有超限利 用土地之使用人及住址等資料。 2.收回非法占用國有超限利用地實施造林。核對超限利用土 地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及住址等資料。 (水土保持、原住民、地政單位、地政事務所) 3.
  • 387.
    題:
    修正「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審核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5
    容:
    相關資料、文件、數據等得以附錄形式製 作。 二、紙張規格為二十一公分×二十九. 貳、封面 封面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下列資料: 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名稱: 二、管理機關: 三、 參、內頁 內頁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下列資料: 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名稱: 二、管理機關: 代表人: (四)環境現況基本資料:包括環境地質、土壤、生態、氣象、水 文、土地權屬及其管理機關。環境地質: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地質資料及內政部營建 署地質資料庫,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 調查之。
  • 388.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暨所屬各分局配合檢察、廉政、調查機關發動刑事偵查作為注意事項」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暨所屬各分署配合檢察、廉政、調查機關發動刑事偵查作為注意事項」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3
    容:
    接獲檢廉調機關以 出具公函調取卷證 資料時,宜先瞭解 案情,並掌握時效。 接獲檢廉調機關以 出具公函調取卷證 資料時,宜先瞭解 案情,並掌握時效。 接獲檢廉調機關以出具公函調取卷證資料時,宜先 瞭解案情,並掌握時效。
  • 389.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並修正第一點、第三點及第九點附表一、附表二(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3
    容:
    二、應附氣象、水文(如水位)等有關 資料或照片佐證或工地工程司認可並 填列於監造日報中。 二、應附相關資料佐證。 (二十) 其他若非屬前述(一)~(十九)之情形 者,經機關工地工程司認可並依程序 報奉機關核定者。本表由承攬廠商填列基本資料及用印後併”承攬廠商申請工期展延說明及計算書”及相關附件依序裝訂 成冊提送三份送監造單位審查。由核定單位填寫”本次展延核定情形”及”備註”欄,並將申請資料留存一份,餘分 送分署及承攬廠商各乙份,另影印”工期展延申請表”副知有關單位。
  • 390.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2
    容:
    對於當事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 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外,仍應採取適當之緊急 處理,並應於七日內將申訴書及相關資料移送南投縣政府。處理之人 員,對於當事人之姓 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 分之資料,除有調查 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 全之考量外,應予保 密,違反者,對於當事人之姓 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 分之資料,除有調查 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 全之考量外,應予保 密,違反者,仍應採取適當之緊急 處理,並應於七日內 將申訴書及相關資料 移送南投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