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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標題:
- 107年度計畫成果海報-創新農村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9-06-03
- 內容:
- 為一支持台灣在地農產品 【優良品質保障】品質優良,皆為友善無毒耕作或有機耕作所產 出,通果產銷履歷驗證、慈心基金會綠保驗證、無農藥殘留等驗 證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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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標題:
- 107年度成果彙編集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9-05-20
- 內容:
- 而在行政作業層面,則須以符合申請資格者的角度審視提案 與輔導機制,建立地方組織及農民團體與輔導團隊及水土保持局間的溝 通管道與機制;同時,應建立制度化年度作業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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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2-14
- 內容:
- 增訂辦理宿 舍配住另有規定核配排序者,應優先適用、排除資格之規定及剩餘宿舍分 配方式,以達專案配住目的,增 訂第五款優先適用核 配排序及排除參加該 次配住資格之規定。 二、因應專案配住後,所 餘宿舍之處理方式, 爰新增第六款依本要 點規定配住方式分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借用流程圖 結束 資格符合與否 準備 借用申請單 積點表 有待借用職務宿舍時,於公告5日內提出借用申請 秘書室、借用人 借用資格及積點審查 秘書室、人事室 駁回申請 列入宿舍申請登記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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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2-18
- 內容:
-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 辦法」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第二條之三與第二條之四之申請與資 格認定時,立同意書人願自行負責,不得請求復舊或拆除。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 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第二條之三與第 二條之四之申請與資格認定時,立同意書人願自行負責,不得請求復舊或 拆除。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第二條之三與第二條之四之申請與資格認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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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 標題:
- 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2
- 內容:
- 六、農社企經本部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資格審查通過後,由本部召開審議小組,評選申請人提出之經營計畫書,其評審項目如下,並以一百分為滿分: 六、農社企經本部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資格審查通過後,由本部召開審議小組,評選申請人提出之經營計畫書,其評審項目如下,並以一百分為滿分: (一)產業( 六、農社企經本會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資格審查通過後,由本會召開審議小組,評選申請人提出之經營計畫書,其評審項目如下,並以一百分為滿分: (一)產業(產品)發展性及市場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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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十、投標廠商所繳之押標金票據如係偽造、變造、主辦工程機關除依法處理外,並取銷其投標或得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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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得另行規定投標廠商資格。三、主辦工程機關辦理公開暨選擇性招標時,應將招標公告、資格審查公告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以下簡稱採購公報)一日,並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持續於門首公告至截至國際性招標國外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提出之資格文件,主辦工程機關得就實際需要另訂之,所提文件應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知日起二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送主辦工程機關查驗,如影印本與正本不符合,其押標金不予發還,並取消得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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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回鄉青年遴用資格不符者,經查證屬實,取消資格並追回補助經費。)十三、補助項目如下:(一)用人費用:用人組織回鄉青年之工作津貼及勞健保等費用。用人組織確認參與面試之求職民眾條件是否符合相關進用資格。(三)用人組織於七日內完成面試並回報遴用結果,填具「面試紀錄表」(四)農村再生青年回鄉築夢計畫工作職務及規範同意書」,遴用資格不符人員經查證屬實者,應立即終止進用。於參加本計畫且投保勞工保險一百八十天後,農民健康保險資格無法保留,先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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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三﹚對參與人員資格嚴予審查,會議資料應予編號,並由與會人員簽收,會後文件資料收回,會議機密未經許可,不得抄錄、攝影、錄音及以其他方式保存會議內容或對外傳輸現場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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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四、本選拔之參選資格如下:(一)參選範圍:全國農漁村(都市計畫區除外),以村里行政區域或社區範圍為原則,必要時得以共同生活圈為範圍。六、本選拔之評審作業分為初選、複選及決選三階段,其作業程序如下:(一)初選:由評選委員會就參選資格及申請書件作書面審查,擇優評選二十單位進入複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