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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但因繼承或法院拍 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 行前 六、非農地重劃地區,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 取得農業用地之農民,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 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 日修正施行後分割為單獨所有,且無自用農舍而 建者,亦同。但參加興建集村農舍 三 四、申請人無自用農舍者。申請人已領有個別農 舍或集村農舍建造執照者,視為已有自用農 五、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取得農業用地之農民,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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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農舍申請建築免檢附現耕農身分 證明及無自用農舍證明,不受實 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 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 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取得農業用地之農 民,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經直轄 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 日修正施行前取得農業用地,且無自用 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用管 制及建築法令規定,而於本條例中華民國 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分割為 單獨所有,且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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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三、農舍申請建築免檢附現耕農身分 證明及無自用農舍證明,不受實 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 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 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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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三、農舍申請建築免檢附現耕農身 分證明及無自用農舍證明,不 受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 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 二款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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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取得農業用地之農 民,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經直轄 市或縣 (市)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 日修正施行前取得農業用地,且無自 用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 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 後分割為單獨所有,且無自用農舍而 需興建者,亦同。農舍申請建築免檢附現耕農身分 證明及無自用農舍證明,不受實 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 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 四、申請人無自用農舍者。申請人已 領有個別農舍或集村農舍建造執 照者,視為已有自用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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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7-30
- 內容:
- 三、農舍原地申請建築免檢附無自用農舍證明、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證明及農地應有耕作事實證明,不受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三、農舍原地申請建築免檢 附無自用農舍證明、實 際從事農業生產證明 及農地應有耕作事實 證明,不受實施區域計 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及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三、農舍申請建築免檢附現 耕農身分證明及無自 用農舍證明,不受實施 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 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 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 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