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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4
- 內容:
-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地政單位及地政事務所為協辦機關;其職責分工如下: (一)本部: (八)地政事務所: 1.負責地籍圖及土地清冊列印提供。 2.展示期滿,疑義地區由各鄉(鎮、市、區)公所函請縣(市)政府及地政事務所現場勘查處理,依勘查結果修正界線後,備圖說十份函報縣(市)政府審查。展示期滿,疑義地區由各鄉(鎮、市、區)公所函請縣(市)政府及地政事務所現場勘查處理,依勘查結果修正界線後,備圖說十份函報縣(市)政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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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2
- 內容:
- 為執行機關,各縣(市)政府、 地政事務所及鄉(鎮、市、區)公所為協辦機關;其權責分工 如下:查定結果公告期滿將查定公告清冊移送地政事務所辦理 非都市土地補註使用地類別。 (四)地政事務所: 1.提供查定使用之地籍圖、土地清冊或土地登記謄本、地 籍圖謄本。分署應函知申請人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依規 定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鑑界,並以繳 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通知該分署。 (2)鑑界日期確定後,再由地政事務所通知該分署同時辦 理現場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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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6
- 內容:
- 七、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幹事若干人,負責行政事務,由本部就農村水保署人員派兼之。 七、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 及幹事若干人,負責行政 事務,由本部就農村水保 署人員派兼之。 七、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 及幹事若干人,負責行政 事務,由本會就水保局人 員派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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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5
- 內容:
- 生活、生態或文化之在地連結性,如主動參與農村社區事務、聘用農村社區人力、商品選用本土原料、具農村社區特色。 經營主體與農村社區生產、生活、生態或文化之在地連結性,如主動參與農村社區事務、聘用農村社區人力、商品選用本土原料、具農村社區特色。 與農村社區的 密切性說明 ( 經營主體與農村社區生產、生活、生態或文化之在地連結性,如主動參與農村社區事務、聘用農村社區人力、商品選用本土原料、具農村社區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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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水土保持、原住民、地政單位、地政事務所) 3.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土地管理機關限期改正及通知申請造林。 ( 水土保持 、原住民、地政單位、地政事務所) 3.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土地管理機關限期改正及通知申請造林。 (水土保持、原住民、地政單位、地政事務所) 3.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土地管理機關限期改正及通知申請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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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六、 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幹事二人,負責行政事務,由本 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人員派兼之。 六、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 及幹事二人,負責行政 事務,由本部農村發展 及水土保持署人員派兼 之。 六、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 及幹事二人,負責行政事 務,由本會水土保持局人 員派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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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六、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幹事二人,負責行政事務,由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人員派兼之。 六、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 及幹事二人,負責行政 事務,由本部農村發展 及水土保持署人員派兼 之。 六、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 及幹事二人,負責行政事 務,由本會水土保持局人 員派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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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 資料來源:
- 會計月報
- 發布日期:
- 2023-09-18
- 內容:
-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 教育補助 ˉ2051ˉ物品3,418,464 0 0 0 2,423,395 ˉ2054ˉ一般事務費6,708,984 0 0 0 14,540,391 ˉ2063ˉ房屋建築養護費977,400 ˉ4085ˉ獎勵及慰問468,000 0 0 0 0 計 ˉ2051ˉ物品5,841,859 ˉ2054ˉ一般事務費21,249,375 ˉ2063ˉ房屋建築養護費1,418,024 ˉ2066ˉ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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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配合組織調整及業務分工,修正行政事務之執行單位為秘書室。(修正 規定第四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人員中指定一人擔任, 襄助召集人處理本小組 事務,其餘委員由署長 就下列人員選聘(派)人員中指定一人擔任, 襄助召集人處理本小組 事務,其餘委員由局長 就下列人員選聘(派) 之: (報請署長 核定派兼之,負責執行 本小組行政事務。 四、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 及幹事若干人,由監測 管理組人員兼任,報請 局長核定派兼之,負責 執行本小組行政事務。 修正首長職稱,並因應組織 調整及業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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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9-05
- 內容:
- 有關經費支用、會計事務處理及計畫結報,應依 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