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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8
- 內容:
- 調查規劃:農村文化資源基礎調查,農村文化地圖及相關 農村文化之文宣製作。 2. 農村文化傳承:農村文化、技藝、傳統技術保存,農村文 化導覽訓練,農村文化節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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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5
- 內容:
- 調查規劃:農村文化資源基礎調查,農村文化地圖及相關農村 文化之文宣製作。 2.農村文化傳承:農村文化、技藝、傳統技術保存,農村文化導 覽訓練,農村文化節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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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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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2-10-23
- 內容:
- 技藝藏村 村藝正農-2022臺灣農村文化技藝展」參展,現場布置成文化學堂、技藝展攤、農藝體驗、靜態展示等四區,展現本局歷年輔導農村文化技藝成果,吸引民眾透過觀賞瞭解臺灣農村文化時空背景與脈絡,進而認同農村文化技藝其背後的意義與價值,期引動更多人從文化角度來協助農村發展。技藝藏村 村藝正農-2022臺灣農村文化技藝展」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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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2-10-21
- 內容:
- 三生發展外,也同步致力於推廣農村文化保存與活用;藉由農村在地傳統記憶、人文精神、形塑農村傳統與創新兼具之獨特文化底蘊,從農村文化的角度切入,建構農村多元發展。水保局於10月22至23日兩天在桃園高鐵站前廣場,以農村文化技藝為主題,集結臺灣農村常民文化技藝,策展舉辦「技藝藏村 村藝正農-2022臺灣農村文化技藝展」,並結合家樂福文教基金會「2022家樂福文化藝術季-藝饗桃園家樂福」 文化技藝展區共分《農村文化學堂》、《文化靜態展示》、《技藝體驗手作》及《實體展售攤位》等四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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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結合農林漁 牧生產、農業經營活動、農村文 化及農家生活,提供國民休閒, 增進國民對農業及農村之體驗為 第三章 農村文化及特色 第二十五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 關得對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建築物或能 六、其他對農村文化保存及發展之特 殊價值。 前項建築物及其空間屬文化資產 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文化資產者,辦理導覽解說之人才培訓,協助 推廣農村文化。 第八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所稱都市計 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之農民集居聚進而活化運用,推動多元文 化產業,落實農村文化財永續保 存、傳承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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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三章 農村文化及特色 第二十五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 關得對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建築物或能 六、其他對農村文化保存及發展之特 殊價值。 前項建築物及其空間屬文化資產 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文化資產者,辦理導覽解說之人才培訓,協助 推廣農村文化。 第八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所稱都市計 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之農民集居進而活化運用,推動多元文 化產業,落實農村文化財永續保 存、傳承與創新。 (五) 文化保存與活用:對傳承農 村文化,保留農村環境之特 性、文物、文化資產提出保 存及活用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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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三章 農村文化及特色 第二十五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 關得對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建築物或能 六、其他對農村文化保存及發展之特 殊價值。 前項建築物及其空間屬文化資產 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文化資產者,辦理導覽解說之人才培訓,協助 推廣農村文化。 第八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所稱都市計 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之農民集居進而活化運用,推動多元文 化產業,落實農村文化財永續保 存、傳承與創新。 (五) 文化保存與活用:對傳承農 村文化,保留農村環境之特 性、文物、文化資產提出保 存及活用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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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三章 農村文化及特色 第二十五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對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建 六、其他對農村文化保存及發展之特殊價值。 前項建築物及其空間屬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 之文化資產者, 三、辦理導覽解說之人才培訓,協助推廣農村文化。 第 八 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所稱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之進而活化運用,推動多元文化產 業,落實農村文化財永續保存、傳承與創新。 (五)文化保存與活用:對傳承農村文化,保留農 村環境之特性、文物、文化資產提出保存及 活用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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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生態資源保護、生活環境改善與農村文化保存,為 達成農村整體活化再生,需要以整體性的土地使用規劃來引進而規劃 出農村生活、農村生產、農村生態及農村文化區等功能分區 範圍,依循各功能分區之基本土地使用及其公共設生態資源保護、生活環境改善與農村文化保存。而 為達成農村整體活化再生,需要以整體性的土地使用規劃來進行農村生活、農村生產、 農村生態及農村文化區等功能分區規劃,在符合功能分區劃 設原則與目的之下,發展區計畫得分為農村生活區、農村 生產區、農村生態區及農村文化區等4種功能 分區,所提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應包含2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