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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第十三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 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 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二條 第三項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限 制。
  • 2.
    題:
    修正「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附修正「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1-23
    容:
    第 十三 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十三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 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 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 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八條 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 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 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 第三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 項規定之限制。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 第十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十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 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 第三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 限制。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 9.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7-30
    容:
    第十三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十三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 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 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 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八條 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 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 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 第三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 項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