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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未涉及都 市計畫之擬定或變更者,得由各級政 府主管機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 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 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 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二條 第三項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限 制。管理、維護或其他事 項,得簡化行政程序,不受區域計畫 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都市更新 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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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3
- 內容:
- 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第 十三 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得由各 級政府主管機關公告實施, 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 第一項規定辦理。得由各級政府主 管機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 更新條例第八條規定辦理。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都市更新條例一百 零八年一月三十日修正 公布條文,該條例原第八 條條次變更為第九條,爰 修正引用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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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 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八 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都市更新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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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 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八 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不受區域 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都市 更新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 持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 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八 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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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未涉及都市計畫之 擬定或變更者,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 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八 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評估、管理、維護或其 他事項,得簡化行政程序,不受區域 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都市 更新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 持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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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未涉及都市計畫之 擬定或變更者,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 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八 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評估、管理、維護或其 他事項,得簡化行政程序,不受區域 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都市 更新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 持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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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未涉及都市計畫 之擬定或變更者,得由各級政府主 管機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 例第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 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 第三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 限制。管理、 維護或其他事項,得簡化行政程序, 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 築法、都市更新條例、環境影響評 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有關法律 或法規命令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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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不受區域 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都市 更新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 持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 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八 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 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 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都市更新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制。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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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7-30
- 內容:
- 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第十三條 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公開展覽之期間得縮短為七日,不受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得由各 級政府主管機關公告實施, 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 第一項規定辦理。未涉及都市計畫之擬定 或變更者,得由各級政府主 管機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 更新條例第八條規定辦理。 二、配合都市更新條例一百 零八年一月三十日修正 公布條文,該條例原第八 條條次變更為第九條,爰 修正引用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