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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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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4-24
    容: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所致之損害賠償規定;賠償金額上限依第19條第8款規定。致機關遭受損害,其應由廠商賠償而未賠償者,與應賠償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四)前款不予發還之履約保證金,於依契約規定分次發還之情形,除第18條約定之逾期違約金外,損害賠償金額上限為:(機關欲訂上限者,請於招標時載明)前目訂有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者,於法令另有規定(例如民法第227條第2項之加害給付損害賠償)或對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對他方所造成之損害賠償,不受賠償金額上限之限制。
  • 2.
    題: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3-11
    容:
    除懲罰性違約金、逾期違約金及第9款之違約金外,損害賠償金額上限為:(甲方欲訂上限者,請於招標時載明) □契約價金總額。 前目訂有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者,於法令另有規定,或一方故意隱瞞工作之瑕疵、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或對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對他方所造成之損害賠償,不受賠償金額上限之限制。
  • 3.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第二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金 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 前項金額限度,中央政府各機 關,由行政院依機關等級定之;縣 (市)、鄉(鎮、市), 第三十六條 前條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 喪葬費,應於給付賠償金額時扣除之。
  • 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3-08-09
    容: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所致之損害賠償規定;賠償金額上限依第18條第8款規定。致機關遭受損害,其應由廠商賠償而未賠償者,與應賠償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四)前款不予發還之履約保證金,除第17條約定之逾期違約金外,損害賠償金額上限為:(機關欲訂上限者,請於招標時載明) □契約價金總額。 前目訂有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者,於法令另有規定(例如民法第227條第2項之加害給付損害賠償),或對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對他方所造成之損害賠償,不受賠償金額上限之限制 。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金 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 前項金額限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及 省政府, 第三十六條 前條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 喪葬費,應於給付賠償金額時扣除之。 第二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金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 前項金額限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及省政府,由行政院依機關等級定之;縣(市)、鄉(鎮、市) 第三十六條 前條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喪葬費,應於給付賠償金額時扣除之。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金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 前項金額限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及省政府,由行政院依機關等級定之;縣(市)、鄉(鎮、市), 第三十六條 前條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喪葬費,應於給付賠償金額時扣除之。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金 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 前項金額限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及 省政府,前條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 喪葬費,應於給付賠償金額時扣除之。 請求權人受領前條暫先支付之醫 療費或喪葬費後,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金 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 前項金額限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及 省政府,第三十六條 前條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 喪葬費,應於給付賠償金額時扣除之。第二十四條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金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 前項金額限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及省政府,由行政院依機關等級定之;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金 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 前項金額限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及 省政府,由行政院依機關等級定之;縣 (市)、鄉(鎮、市), 第三十六條 前條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 喪葬費,應於給付賠償金額時扣除之。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金 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 前項金額限度,中央政府各機關, 由行政院依機關等級定之;縣(市)、 鄉(鎮、市), 第三十六條 前條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 喪葬費,應於給付賠償金額時扣除之。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 金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 前項金額限度,中央政府各機 關,由行政院依機關等級定之;縣 (市)、鄉(鎮、市), 第三十六條 前條暫先支付之醫療費 或喪葬費,應於給付賠償金額時扣 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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