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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 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七條 行政契約締結後,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 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八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 由登記在後之水權人給予適當補償, 其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定之;協議不 成,由主管機關按損害情形核定補 償,補償金額依協議為之,協議不成, 報請上級政府核定之。 第三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第十五條補償 金額,由雙方協議之。協議不成,由 當地直轄市、縣 (市) 政府報請上級 政府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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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損失補助費用於甲方確定補償金額後3個月內發放,如因當年度財源不 足,得於下一年度發放。 損失補助費用於甲方確定補償金額後3個月內發放,如因當年度財源不 足,得於下一年度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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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損失補助費用於甲方確定補償金額後3個月內發放,如因當年度財源不 足,得於下一年度發放。 損失補助費用於甲方確定補償金額後3個月內發放,如因當年度財源不 足,得於下一年度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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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由登記在後之水權人給予適當補償, 其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定之;協議不 成,由主管機關按損害情形核定補補償金額依協議為之,協議不成, 報請上級政府核定之。 第三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除或變更日期,通知所有權人或 使用人,並定期協議補償金額。 前項通知無法送達時,得寄存於 當地村里長處, 前項補償金額,以竹、木山價或 造林費用價計算,由當地主管機關報 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補償之。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 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七條 行政契約締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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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七條 行政契約締結後,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八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由登記在後之水權人給予適當補償,其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定之;協議不成,由主管機關按損害情形核定補償,補償金額依協議為之,協議不成,報請上級政府核定之。 第三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第十五條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之。協議不成,由 當地直轄市、縣 (市) 政府報請上級政府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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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 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七條 行政契約締結後,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 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八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 由登記在後之水權人給予適當補償, 其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定之;協議不 成,由主管機關按損害情形核定補 償,補償金額依協議為之,協議不成, 報請上級政府核定之。 第三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第十五條補償 金額,由雙方協議之。協議不成,由 當地直轄市、縣 (市) 政府報請上級 政府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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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 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七條 行政契約締結後,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 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八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 由登記在後之水權人給予適當補償, 其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定之;協議不 成,由主管機關按損害情形核定補 補 償金額依協議為之,協議不成,報請上 級政府核定之。 第三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第十五條補償 金額,由雙方協議之。協議不成,由 區域計畫法 375 當地直轄市、縣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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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 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七條 行政契約締結後,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 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八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 由登記在後之水權人給予適當補償, 其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定之;協議不 成,由主管機關按損害情形核定補 補 償金額依協議為之,協議不成,報請上 級政府核定之。 第三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第十五條補償 金額,由雙方協議之。協議不成,由 422 區域計畫法 當地直轄市、縣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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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 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七條 行政契約締結後,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 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第一百四十八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由登記在後之水權人給 予適當補償,其補償金額由雙方協 議定之;協議不成,由主管機關按 損害情形核定補償,補償金額依協議為之, 協議不成,報請上級政府核定之。 第三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第十五條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之。協 議不成,由當地直轄市、縣 (市) 政 府報請上級政府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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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題:
- 地滑等防治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5 都道府県知事の統括する都道府県は、第三項の規定に よる補償の原因となつた損失が、第二項第三号の規定によ る処分又は命令によるものであるときは、当該補償金額を 当該理由を生じさせた者に負担させることができ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