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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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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1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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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高雄榮民總醫院辦理「114 年陽光醫廉營」營隊簡章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5-19
    容:
    4、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院:(1)請求查詢或閱覽、(2) 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或(5)請 求刪除。
  • 2.
    題:
    農漁村能源自主場域輔導計畫徵選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5-14
    容: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 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刪除。
  • 3.
    題:
    「114年大專院校農村實踐共創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5-12
    容:
    刪除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之當事人權利;但查詢 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本署得依同法第14條規定酌 收必要成本費用。申請單位得透過本署徵件時之聯絡電話行使閱覽、複製、更正、停止利用、刪除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之當事人權利;但查詢 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本署得依同法第14條規定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4.
    題:
    🐾『毛警官緝拿腐敗三頭犬』反詐騙倡廉潔有獎徵答活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5-01
    容:
    民眾得直接以書面方式,依個資法規定向本局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 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 5.
    題:
    農業部第四屆農村領航獎選拔表揚計畫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3-13
    容:
    當事人權利行使: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您可向計畫執行單位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 補充或 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當事人權利行使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您可向計畫執行單位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 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 / 處理 / 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 6.
    題: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2-13
    容: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 其個人資料享有查詢或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之權利。 行使個人資料權利方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享有查詢或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之權利。
  • 7.
    題:
    114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11-21
    容:
    刪除 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規定之當事人權利;但查詢或請 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本署、各分署得依同法 第14 條規定酌收必要成本費用。請求製給複製本。 c.請求補充或更正。 d.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8.
    題:
    慎防個資外洩+保障消費安全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查詢或 請求閱覽 01 請求製給 複製本02 民眾若想保存自身所提供之個人 資料,例如消費明細、健康檢查 報告等,可隨時向機關申請提供 複製本。仍具 有自主權利,當事人可對自身個人資料保有決定權,個資 法第3條即明文規定當事人具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請 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 、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 9.
    題:
    「114年青年回鄉行動獎勵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8-27
    容:
    護法第3條規定之當事人權 利;但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本署得依同法第14條規定酌收必要 成本費用。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10.
    題:
    「113年大專院校農村實踐共創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5-21
    容:
    申請 單位得透過本署徵件時之聯絡電話行使閱覽、複製、更正、停止利 用、刪除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之當事人權利;但查詢或請求 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本署得依同法第14條規定酌收必要成 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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