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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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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業部113年「採購履約管理防貪指引」.pdf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6-12
    容:
    (2) 廠商對前項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機關逾收受 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不為處理者,無論該案件 是否逾公告金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 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 審議委員會申訴。
  • 2.
    題:
    農業部「採購履約管理」防貪指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8
    容:
    (2) 廠商對前項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機關逾收受 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不為處理者,無論該案件 是否逾公告金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 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 審議委員會申訴。
  • 3.
    題:
    申請辦理治山防災及土石流災害防治工程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資料來源:
    水土保持工程類
    發布日期:
    2024-10-25
    容:
    2、為寺廟、教堂、學校或其他公共建築物等安全,如屬水土保持義務人需要處理者
  • 4.
    題:
    農村再生如何協助產業活化?
    資料來源:
    農村再生條例
    發布日期:
    2024-10-25
    容:
    農村再生計畫由社區凝聚共識自主提案,依其計畫應包括產業活化項目,經審查通過後將依社區所擬需求,辦理產業活化計畫,其有關其他相關主管機關處理者,則會同該主管機關辦理。
  • 5.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以自然林木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遮蔽率 應達百分之八十。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以自然林木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遮蔽率 應達百分之八十。不得有 故意報廢堪用且未達使用年限之財物或遲延辦理報廢程序等情事;已完成報廢程序 之財物如採變賣方式處理者,其所得價款應依相關規定解庫。
  • 6.
    題:
    修正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所定水土保持計畫格式(含水土保持規劃書)等十三種格式,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3-01
    容:
    經主管機關限期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者,是否已改正完成及實施已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經主管機關限期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者,是否已改正完成及實施已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經主管機關限期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者,是否已改正完成及實施已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經主管機關限期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者,是否已改正完成及實施已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 7.
    題:
    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2
    容:
    物品管理之相關規定妥為處理,不得有故意報廢堪 用且未達使用年限之財物或遲延辦理報廢程序等情事;已完成報廢程序之財物如採變賣方式處 理者,其所得價款應依相關規定解庫。
  • 8.
    題:
    修正「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附修正「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1-23
    容:
    應於收受該調處結果十五日內,提付仲裁或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逾期未提付仲裁或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不服調處 者,應於收受該調處結果十 五日內,提付仲裁或向司法 機關訴請處理;逾期未提付 仲裁或向司法機關訴請處 理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使用管制規則 393 前項第三款之文件能以電腦處理 者,免予檢附。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 人者,第六目 及第七目規定之物品、可燃性瓦 斯或電石處理者。 四、其他經縣(市)政府依法律或自 治條例限制之建築物或土指定 限期完成造林及必要之水土保持 處理者。 三、森林所有人未依第三十八條規定 為撲滅或預防上所必要之處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以自然林木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遮蔽率 應達百分之八十。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以自然林木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遮蔽率 應達百分之八十。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以自然林木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遮蔽率 應達百分之八十。 二、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 報告書及審查結論,涉及水土保 持部分,未有適當處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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