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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114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12-19
    容:
    其他違背法令之行為,如逃漏稅、公共安全危害等。 後續追蹤未有經營事實者。 其他違背法令之行為,如逃漏稅、公共安全危害等。 3. 後續追蹤未有經營事實者。
  • 2.
    題:
    農業部「採購履約管理」防貪指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8
    容: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 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 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 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 果之規定, 臨時人員對採購法令與廉政法規認識不足,致依慣 例或循陳年陋習對主管之違法命令予以盲目服從, 作出違背法令行為。
  • 3.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 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 4.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執行工程業務防貪指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 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 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 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 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 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 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 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 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 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
  • 5.
    題:
    「公務員法律責任個案檢討及防弊作為」宣導參考教材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加深其對圖利與便民之認知, 確切掌握分際,以「依法行政」為執行圭臬,達 成便民、利民又不違背法令之工作目標。確會影響多數不特定人民 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而對外發生法律效果,自亦 屬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所定 「違背法令」之範圍。
  • 6.
    題:
    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轉大陸委員會檢送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1056號判決及判決摘要,請避免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一案。
    資料來源:
    退休人員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而認定原處分構成違法應予撤銷,則有違背法令 之違誤。茲論述理由如下: ⒈原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及選定人未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0 04 五、綜上所述,原判決既有上開違背法令之情形,且影響裁判結 果,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求予廢棄,為有理由。其事證已經原判決調查認定明確,原 處分認事用法核無違誤,訴願決定予以維持亦無不合,原判 決係因有上開違背法令之情形,自應由本院逕將原判決廢 棄,判決駁回被上訴人在原審之訴。
  • 7.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執行工程業務防貪指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 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 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 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 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 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 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 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 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 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
  • 8.
    題:
    臺中分局場「企業誠信暨採購廉能座談會」成果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違反規定而有利於廠商之情事, 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 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 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 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及5款(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 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 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 律效果之規定,
  • 9.
    題:
    臺北分局場「企業誠信暨採購廉能座談會」成果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貪污治罪條例§5: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 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 公債者。
  • 10.
    題:
    「113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12-28
    容:
    其他違背法令之行為,如逃漏稅、公共安全危害等。 3. 後續追蹤未有經營事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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