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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應於開會三 十日前將開會時間、地點、擬申請農 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 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 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 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 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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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12
- 內容:
- 並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具農村活化再生需要,並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五、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 內之農民集居聚落應依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第九條規定辦理,並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 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具農 村活化再生需要,十五戶或一百人以上 □是 □否 二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 □是 □否 三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出席人員 □是 □否 二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 □是 □否 三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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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6
- 內容:
- 並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五、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 內之農民集居聚落應依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並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 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具農 村活化再生需要,五戶或一百人以上 □是 □否 二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 □是 □否 三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出席 □是 □否 二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 □是 □否 三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出席五戶或一百人以上 □是 □否 二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 □是 □否 三 農村社區會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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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擬申請農 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 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 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 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 人為限。應於開會三十日前將開會時間、地點、擬申請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人為限。 第十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受理前條申請,應審視其符合各該直轄市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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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擬申請農 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 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 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 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 人為限。應於開會三十日前將開會時間、地點、擬申請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人為限。 第十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受理前條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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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 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 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 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 人為限。擬申請農 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 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 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 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 人為限。地點、擬申請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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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擬申請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 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 二以上決議行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每戶出席人 員以成年代表一人為限。 社區名稱 (例:共榮社區) 社區總戶數(戶) 社區總人數(人) 社區組織 組織名稱及立案編號(並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 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具農村活化再生需要, 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人為限。其集居聚落是否 人以上 二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社區總戶數百分 □是 □否 之十以上出席 三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出席人員三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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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於開會三 十日前將開會時間、地點、擬申請農 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 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 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 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 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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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於開會三 十日前將開會時間、地點、擬申請農 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 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 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 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 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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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於開會 三十日前將開會時間、地點、擬申 請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 告,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 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 議行之。 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 料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 表一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