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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四、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 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 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 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 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並函 請主管建築機關備查,免依建築 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申請變更設 計;
  • 2.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補助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 並修正全部規定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2-06
    容:
    計畫內容應具公益性,如非屬農村發展,或係私人園區 (使用),或屬建築物設備者,不予補助。
  • 3.
    題:
    修正「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附修正「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1-23
    容:
    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 或施工中變更主要構 造或位置,增加高度或 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 內容或位置者,得由建 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 一、 查本法一百十一年六月 十五日修正公布,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 或施工中變更主要構 造或位置,增加高度或 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 內容或位置者,得由建 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 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 並函請主管建築機關 備查,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 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 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 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129 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 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 四、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並函請主管建築機關備查,免依建築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申請變更設計;並於竣工後,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 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 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 130 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 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 四、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 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並函請主管建築機關備查,免依建築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申請變更設計;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物興工前或施工中 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 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 126 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 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 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 126 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 伍、土石流防災法規 伍、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 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 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 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 128 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 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 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 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 134 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 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 中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 高度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 內容或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 相關專業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 負責,並函請主管建築機關備 查,免依建築法第三十九條規 定申請變更設計;
  • 10.
    題:
    農業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2-18
    容:
    計畫內容應具公益性,如非屬農村發展,或係私人園區(使用),或屬建築物設備者,不予補助。 計畫內容應具公益性,如非屬農村發展,或係私人園區 (使用),或屬建築物設備者,不予補助。 計畫內容應具公益性,如非屬農村發展,或係私人園區(使用),或屬建築物設備者,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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