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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有關超過使用年限必須報廢且達一定金額,以及未達使用年限必須報廢之財 物,經管機關應依審計法第五十七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報 經主管機關核定轉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同意備查後,始得依各級政府所定財 產、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 故而致損失之案件,除個別特殊事項,徵得該管審計機關同意者外,不得依據本表 之程序辦理,應依審計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理意見 轉請該管審計機關審核。
  • 2.
    題:
    法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稱辦理審計業 務,指依審計法令辦理審計相關業務。
  • 3.
    題:
    利衝法施行細則說明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稱辦理審計業務,指依審計法令 辦理審計相關業務。
  • 4.
    題:
    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2
    容:
    有關超過使用年限必須報廢且達一定金額,以及未達使用年限必須報廢之財物,經管 機關應依審計法第五十七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轉 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同意備查後,始得依各級政府所定財產、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 之案件,除個別特殊事項,徵得該管審計機關同意者外,不得依據本表之程序辦理,應依審計 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理意見轉請該管審計機關審核。
  • 5.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應依預算 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 十一 條 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不得依據本表之程序辦理,應依照審計 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理意見轉 請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應依審計法施行 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憑證送審。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徵得審計機關同意者外,不得依據本表之程序辦理,應依照審計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理意見轉請審計機關審核。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如有遺失、毀損或其他意外事故 而致損失之報損報毀案件,除個別特殊事項,徵得審計機關同意者外,不得依據本 表之程序辦理,應依照審計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 理意見轉請審計機關審核。
  • 7.
    題: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第 7 條本款所稱審計人員,指依審計法令辦理審計相關業務之人員。第 8 條本款所稱建築管理人員,指辦理建照管理、施工管理、營建管理、使用管理、違建查報及處理等業務人員。
  • 8.
    題:
    山坡地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94.1.13廢止)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第八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9.
    題:
    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9-21
    容:
    以及未達使用年限必須報廢之財物,經管機關應依審計法第五十七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徵得該管審計機關同意者外,不得依據本表之程序辦理,應依審計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以及未達使用年限必須報廢之財物,經管機關應依審計法第五十七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轉送該管審計機不得依據本表之程序辦理,應依審計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理意見轉請該管審計機關審核。以及未達使用年限必須報廢之財物,經管 機關應依審計法第五十七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
  • 10.
    題:
    農村社區辦理僱工購料作業規範(105.12.27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4-13
    容:
    六、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應依審計法施行細則第二十 五條規定辦理憑證送審。 六、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應依審計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憑證送審。 六、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應依審計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憑證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