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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3-25
- 內容:
- 1140325公告-桃園光華特定水土保持區|1140325劃定位置範圍土地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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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檢附「附表3 資料」者,請 如土地清冊變 對照表 變更原因說明 敘明變更原因 計畫審查結果主要經營方向 (五)土地座落 (六)休閒農場土地清冊 (七)土地使用同意書 1. 附表一:土地清冊表 附錄一:土地登記簿謄本 附錄二:地籍圖謄本 附錄三:經公證之土地使 用同意書( 附錄之目錄及 格式說明 附 表 附表一土地清冊表 附表二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興辦事業計畫應查詢項目及應加會之有關機 提供查定使用之地籍圖、土 地清冊或土地登記謄本、地 籍圖謄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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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1-22
- 內容:
- 提供查定使用之地籍圖、土地清冊或土地登記謄本、地 籍圖謄本。 2.年度專案查定之執行:依地政單位提供之土地清冊、地 籍圖等資料,由農村水保署訂定年度查定計畫,或由該 署配合公有地管理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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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四)主要經營方向 (五)土地座落 (六)休閒農場土地清冊 (七)土地使用同意書 1. 附表一:土地清冊表 附錄一:土地登記簿謄本 附錄二:地籍圖謄本 附錄三:經公證之土地使用同意書 (自有土地者免附) 二、應 辦理土地變更之休閒農業設施 配置計畫及用地變更計畫 附表、附圖、附錄之目錄及格式說明 附 表 附表一 土地清冊表 附表二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興辦事業計畫應查詢項目及應加會之有關機關(單位)」、都市土地核准使用相關應加會機關表或國家公園相關規定應加會機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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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4
- 內容:
- 負責地籍圖及土地清冊列印提供。 2.會同有關機關現場勘查。 (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山坡地範圍地段明細表及山坡地範圍劃入土地清冊(如表七)等圖說各二份。 (4)初劃展示及疑義處理:或「林地」,並繕造劃出山坡地範圍劃出土地清冊(如表七),備妥以上圖說各二份。5 ≧100 第十點表七 山坡地範圍劃入(出)土地清冊修正規定 土地坐落: 縣(市) 鄉(鎮、市、區) 地段 小段 第 頁 地號 □是 □否 7、以土地清冊與地籍圖核對,劃入區土地是否在劃入範圍線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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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2
- 內容:
- 提供查定使用之地籍圖、土地清冊或土地登記謄本、地 籍圖謄本。 2.辦理土地分割測量、年度專案查定之執行:依地政單位提供之土地清冊、地 籍圖等資料,由農村水保署訂定年度查定計畫,或由該 署所屬分署配合公有地管提供查定使用之地 籍圖、土地清冊或 地政事務所及鄉(鎮、市、 區)公所為協辦機關。提供查定使用之地 籍圖、土地清冊或 年八月一日施行,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是 日改制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年度專案查定之執 行:依地政單位提 供之土地清冊、地 籍圖等資料,由農 村水保署訂定年度 查定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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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提供超限利用土地清冊。 2.超限利用電腦檔案更新。 3.督導超限利用查報與取締工作。提供超限利用土 地清冊。 2.超限利用電腦檔案更新。 3.督導超限利用查報與取締工作。提供超限利用土 地清冊。 2.超限利用電腦檔 案更新。 3.督導超限利用查 報與取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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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2-23
- 內容:
- 嘉義A020廢止公告|嘉義A020廢止公告位置圖範圍圖土地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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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提供查定使用之地籍圖、土 地清冊或土地登記謄本、地 籍圖謄本。 2.辦理土地分割測量、私有地:依據地政單位提供 之土地清冊、地籍圖,同時 配合地政單位現勘逐筆辦 理。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111 後,將測量成果圖及土 地清冊函送水土保持局 或所屬分局,據以繕造 查定清冊。理由,報請中央主管機 關核定後,檢附土地清冊、 地籍圖函送水土保持局或所 屬分局辦理。 負責地籍圖及土地清冊列印 提供。 2. 會同有關機關現場勘查。 (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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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提供查定使用之地籍圖、土 地清冊或土地登記謄本、地 籍圖謄本。 2. 辦理土地分割測量、 私有地:依據地政單位提供 之土地清冊、地籍圖,同時 配合地政單位現勘逐筆辦 理。所屬分局派員會同辦理 查定並於完成登記後, 將測量成果圖及土地清 冊函送水土保持局或所 屬分局,據以繕造查定 清冊。理由,報請中央主管機 關核定後,檢附土地清冊、 地籍圖函送水土保持局或所 屬分局辦理。 負責地籍圖及土地清冊列印 提供。 2. 會同有關機關現場勘查。 (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