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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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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第十八條 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屬綜合 660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性土地利用型態者,應由區域計畫擬 定機關依其土地使用性質,協調判定 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前項綜合性土地利用型態,係指 多類別使用分區變更案或多種類土地 使用(開發)案。
  • 2.
    題: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
    資料來源:
    施政計畫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水土保持管理: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490,000公頃。 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水土保持管理: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112,000公頃。善 件16 0 6 27,900 0臺灣地區 山坡地土地 利用型態之 適宜性評估 公頃490,000 0 112,00 0 21,計 百分比 15 40 70 100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 態之適宜性評估 3.工作量 或內容 規劃、招標 文件撰寫、 上網招標 山坡地土地 利用型態之 適宜性評估 40,000公頃 及3件委辦 案之期初簡 報
  • 3.
    題:
    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
    資料來源:
    施政計畫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112,000公頃。 永久性防災措施總體檢管制與調適策略檢討4件。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水土保持管理: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490,000公頃。 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水土保持管理: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142,000公頃。策略檢討 件14 4 4 26,830 0臺灣地區 山坡地土地 利用型態之 適宜性評估 公頃490,000 112,00 0 142, 可量化效益: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 態之適宜性評估 3.17 或內容 規劃、招標 文件撰寫、
  • 4.
    題: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
    資料來源:
    施政計畫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330,193公頃。 永久性防災措施總體檢管制與調適策略檢討8件。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水土保持管理: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490,000公頃。 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水土保持管理: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142,000公頃。策略檢討 件14 8 4 27,950 0臺灣地區 山坡地土地 利用型態之 適宜性評估 公頃490,000 330,19 3 142,計 百分比 15 40 70 100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 態之適宜性評估 3.
  • 5.
    題: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
    資料來源:
    施政計畫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478,713公頃。 永久性防災措施總體檢管制與調適策略檢討11件。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水土保持管理: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490,000公頃。 (1)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94,000公頃。 永久性防災措施總體檢管制與調適策略檢討3件。件14 11 3 19,415 0臺灣地區 山坡地土地 利用型態之 適宜性評估 公頃490,000 478,計 百分比 15 40 70 100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 態之適宜性評估 3.
  • 6.
    題: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
    資料來源:
    施政計畫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山坡地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686,980公頃。 永久性防災措施總體檢管制與調適策略檢討14件。
  • 7.
    題:
    100年度「山坡地超限利用廉政研究」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土地經營人(使用人、所有人)若將宜林地作農牧使用即為 超限利用,為違法的土地利用型態
  • 8.
    題:
    訂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推動韌性坡地補助試辦 方案」,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15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11
    容:
    乙方土 地應依現狀使用為原則,乙方如需改變原土地利用型態或耕作性質等,應以不 減損水砂溢淹區設施功能為前提。 乙方土地應依現狀使用為原則,乙方及丙方如需改變原土地利用型態或耕作性 質等,應以不減損水砂溢淹區設施功能為前提。
  • 9.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推動韌性坡地補助試辦方案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0-11
    容:
    乙方土 地應依現狀使用為原則,乙方如需改變原土地利用型態或耕作性質等,應以不 減損水砂溢淹區設施功能為前提。 乙方土地應依現狀使用為原則,乙方及丙方如需改變原土地利用型態或耕作性 質等,應以不減損水砂溢淹區設施功能為前提。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八條 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屬綜合 性土地利用型態者,應由區域計畫擬 定機關依其土地使用性質,協調判定 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前項綜合性土地利用型態,係指 多類別使用分區變更案或多種類土地 使用 (開發) 案。 第十八條 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屬綜合性土地利用型態者,應由區域計畫擬定機關依其土地使用性質,協調判定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前項綜合性土地利用型態,係指多類別使用分區變更案或多種類土地使用 (開發)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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