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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期滿欲繼續使用者, 除種植植物、圍築魚塭、插、吊蚵使 用者依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外,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三十日 第三十四條 申請種植植物、圍築魚塭 及插、吊蚵使用者,應檢附下列書件: 一、申請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同一戶之總使用面積為種植使用 者,不得超過五公頃;其為圍築魚塭 及插、吊蚵使用者,同一戶之總使用 面積不得超過三公頃。以符合經核定之 河川環境管理計畫中作為圍築魚塭、 插、吊蚵使用者為限。但河川環境管 理計畫尚未核定前,現存並符合本辦 法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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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除 種植植物、圍築魚塭、插、吊蚵使用者 外,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三十日內 以新案申請許可,第三十四條 申請種植植物、圍築魚塭及 插、吊蚵使用者,應檢附下列書件: 一、申請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不得超過五公頃;其為圍築魚塭 及插、吊蚵使用者,同一戶之總使用 面積不得超過三公頃。以符合經核定之河 川環境管理計畫中作為圍築魚塭、插、 吊蚵使用者為限。但河川環境管理計畫 尚未核定前,現存並符合本辦法規定期滿欲繼續使用者,除種植植物、圍築魚塭、插、吊蚵使用者外,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三十日內以新案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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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期滿欲繼續使用者,除種植植物、圍築魚塭、插、吊蚵使用者外,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三十日內以新案申請許可, 第三十四條 申請種植植物、圍築魚塭及插、吊蚵使用者,應檢附下列書件: 一、申請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同一戶之總使用面積為種植使用者,不得超過五公頃;其為圍築魚塭及插、吊蚵使用者,同一戶之總使用面積不得超過三公頃。吊蚵使用,以符合經核定之河川環境管理計畫中作為圍築魚塭、插、吊蚵使用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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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除種植植物、圍築魚塭、插、吊蚵使 用者外,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三 十日內以新案申請許可,第三十四條 申請種植植物、圍築魚塭 及插、吊蚵使用者,應檢附下列書件: 一、申請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其為圍築魚塭 322 河川管理辦法 及插、吊蚵使用者,同一戶之總使用 面積不得超過三公頃。期滿欲繼續使用者, 除種植植物、圍築魚塭、插、吊蚵使 用者外,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三 十日內以新案申請許可, 第三十四條 申請種植植物、圍築魚塭 及插、吊蚵使用者,應檢附下列書件: 一、申請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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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期滿欲繼續使用者,除 種植植物、圍築魚塭、插、吊蚵使用者 外,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三十日內 以新案申請許可, 第三十四條 申請種植植物、圍築魚塭及 插、吊蚵使用者,應檢附下列書件: 一、申請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河川管理辦法同一戶之總使用面積為種植使用 者,不得超過五公頃;其為圍築魚塭及 插、吊蚵使用者,同一戶之總使用面積 不得超過三公頃。以符合經核定之河 川環境管理計畫中作為圍築魚塭、插、 吊蚵使用者為限。但河川環境管理計畫 尚未核定前,現存並符合本辦法規定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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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期滿欲繼續使用者,除 種植植物、圍築魚塭、插、吊蚵使用者 外,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三十日內 以新案申請許可, 第三十四條 申請種植植物、圍築魚塭及 插、吊蚵使用者,應檢附下列書件: 一、申請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河川管理辦法同一戶之總使用面積為種植使用 者,不得超過五公頃;其為圍築魚塭及 插、吊蚵使用者,同一戶之總使用面積 不得超過三公頃。以符合經核定之河 川環境管理計畫中作為圍築魚塭、插、 吊蚵使用者為限。但河川環境管理計畫 尚未核定前,現存並符合本辦法規定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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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期滿欲繼續使用 者,除種植植物、圍築魚塭、插、 吊蚵使用者外,應於期限屆滿前三 個月起三十日內以新案申請許可, 第三十四條 申請種植植物、圍築魚 塭及插、吊蚵使用者,應檢附下列 書件: 一、申請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同一戶之總使用面積為種植使 用者,不得超過五公頃;其為圍築 魚塭及插、吊蚵使用者,同一戶之 總使用面積不得超過三公頃。以符合經核定 之河川環境管理計畫中作為圍築魚 塭、插、吊蚵使用者為限。但河川 環境管理計畫尚未核定前,現存並 符合本辦法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