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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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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4點、第5點、第10點及第6點附件2、第9點附件4,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 12日以農農保字第1142658214號令修正發布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12
    容: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所屬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 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 區域,公告於各分局全球資訊網。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所屬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局全球資訊網。
  • 2.
    題:
    修正「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第十一點(如附件)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27
    容: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推動流程如下: (一)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署全球資訊網。 五、農村區域亮點計畫推動流程如下: (一)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署全球資訊網。
  • 3.
    題:
    農村再生第三期(109 至112 年度)實施計畫
    資料來源:
    農村再生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計畫推動流程如下: (甲)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局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 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 (三) 依據全國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特色,扣合農村生產、生態、生活及 夥伴關係,擴大公私多元參與,進行主題性營造與輔導,發展農村多 元體驗經濟,打造農村區域發展亮點超過40區。
  • 4.
    題:
    106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資料來源:
    施政目標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休閒體驗產業特色化發展之需要,透過跨域合作平台導入農業新技術、改善區域性產業發展基磐;調查分析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特色,針對生態實踐、地景藝術、友善人文、節水節能、綠色環保、食農教育、深度體驗等課題,休閒體驗產業特色化發展之需要,透過跨域合作平台導入農業新技術、改善區域性產業發展基磐;調查分析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特色,針對生態實踐、地景藝術、友善人文、節水節能、綠色環保、食農教育、深度體驗等課題,辦理區域性營造與行銷,進行主題性營造,
  • 5.
    題:
    107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資料來源:
    施政目標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針對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特色進行主題性營造,型塑農村多功能價值,打造農村區域發展亮點。針對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特色進行主題性營造,型塑農村多功能價值,打造農村區域發展亮點。
  • 6.
    題: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並修正第一點、第四點、第八點及第六點附件一、附件二、第九點附件三、附件四(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18
    容: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所屬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 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 區域,公告於各分局全球資訊網。
  • 7.
    題: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並修正全部規定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17
    容: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 選定:由各分署依據 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 源條件與發展特色, 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 發展區域,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 選定:由各分署依據 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 源條件與發展特色, 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 發展區域,公告於各 分署全球資訊網。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 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署全球資訊網。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署全球資訊網。
  • 8.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 範」第四點、第五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3-14
    容: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所屬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 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 區域,公告於各分局全球資訊網。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所屬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局全球資訊網。
  • 9.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01
    容: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 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 展區域,公告於各分署全球資訊網。村區域亮點計畫推動流 程如下: (一)計畫主軸及發展區 域選定:由各分署 依據轄區內農村區 域性資源條件與發 展特色,評估選定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 域,公告於各分署 全球資訊網。 (一)計畫主軸及發展區 域選定:由各分局 依據轄區內農村區 域性資源條件與發 展特色,評估選定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 域,公告於各分局 全球資訊網。
  • 10.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8-31
    容:
    計畫主軸及發 展區域選定,由 所屬分署依據 轄區內農村區 域性資源條件 與發展特色,評 估選定計畫主 軸及發展區域, 公告於所屬分 署全球資訊網。 計畫主軸及發 展區域選定,由 各分局依據轄 區內農村區域 性資源條件與 發展特色,評估 選定計畫主軸 及發展區域,公 告於各分局全 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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