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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2
- 內容:
- 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 事,各機關應撤銷該補助案件(計畫),並收回已撥付款項。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各 機關應撤銷該補(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tw/ig8) 表1: 參與獎助案件名稱: 案號: (無案號者免填) 本案補助或交易對象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寫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填表人即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請於簽名欄位簽名或蓋章,並填寫填表日期。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各機關應撤銷該補助案件 ( 計畫 ) ,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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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3-12
- 內容:
- 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捐)助案 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十、督導及考核方式如下: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 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除應繳回該部 分之補(捐)助經費 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 補(捐)助案件停止補 (捐)助一年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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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tw/ig8 ) 表1: 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 案號: (無案號者免填) 本案補助或交易對象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 □ 公職人員 (勾選此項者,無需填寫表2) 姓名:請填寫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填表人即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請於簽名欄位簽名或蓋章,並填寫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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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題:
-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13
- 內容:
- 基於避免政府資源重疊原則,同一補助案件不得重複申請。 如涉及辦理相同工作項目,經查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助 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六、 申請及審查與核定作業 (經查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願意撤銷該補助案件,並繳回 已撥付款項。 二、申請計畫案執行及成果涉及相關糾紛時,tw/ig8 ) 表1: 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 案號: (無案號者免填) 本案補助或交易對象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寫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填表人即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請於簽名欄位簽名或蓋章,並填寫填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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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如有隱匿不實 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 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 至五年。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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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9
- 內容:
- 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 (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tw/ig8 ) 表1: 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 案號: (無案號者免填) 本案補助或交易對象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寫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填表人即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請於簽名欄位簽名或蓋章,並填寫填表日期。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 應撤銷該補(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tw/ig8 ) 表1: 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 案號: (無案號者免填) 本案補助或交易對象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 □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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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7
- 內容:
- 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督導及考核方式 各分署為掌握計畫進度及提升執行成效,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 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 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 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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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1-21
- 內容:
- 受補助經費於結案時尚有結餘款,應按補助比例繳回;依補助案 件執行後,如實際支出經費少於原預估經費時,需按原補助比例案衍生性收入之實際執行明細;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撤銷 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詳列向本署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本署則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 已撥付款項。詳列向本署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本署、各分署應撤銷該補助案件, 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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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標題:
- 年度補助案公告資訊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4-11-04
- 內容:
- tw/ig8 ) 表1: 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 案號: (無案號者免填) 本案補助或交易對象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 □ 公職人員 (勾選此項者,無需填寫表2) 姓名:請填寫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填表人即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請於簽名欄位簽名或蓋章,並填寫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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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七、施作核撥程序如下: (一) 同意補助案件之施作期間為 三個月,倘無法於期間內完 成者,申請人得向受理機關 申請展延,以一次為限,且 最多可展延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