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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6-12
- 內容:
-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21條第1款:公務員對於承辦本 機關或所屬機關之工程者,不得私相借貸,訂立互 利契約或享受其他不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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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3-11
- 內容:
- 若乙方與工程履約廠商有串通、舞弊、收受該廠商之賄賂或怠忽職守、未確實辦理設計、監造者,有「公務人員服務法」適用時,將會涉及貪汙、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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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題:
- 農業部「採購履約管理」防貪指引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8
- 內容:
-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21條第1款:公務員對於承辦本 機關或所屬機關之工程者,不得私相借貸,訂立互 利契約或享受其他不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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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責由本局以 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9款及公務人員服務法 第21、22條等規定,追究行政責任予以記過處分。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前段:公務員不得經營 商業或投機事業。 5.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21條第1款:公務員對於承辦本機 關或所屬機關之工程者,不得私相借貸,訂立互利契 約或享受其他不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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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責由本局以 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9款及公務人員服務法 第21、22條等規定,追究行政責任予以記過處分。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前段:公務員不得經營 商業或投機事業。 5.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21條第1款:公務員對於承辦本機 關或所屬機關之工程者,不得私相借貸,訂立互利契 約或享受其他不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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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員工對於機關採購倫理面向瞭解程度以員工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21條規定」及「應遵照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辦 50 表4-2-5 公務人員服務法瞭解程度統計表 ............員工對於機關採購倫理面向瞭解程度 以員工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21條規定」及「應遵照公務員廉政 倫理規範規辦理登錄作業」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規定」的瞭解程度 (5) 「對於公務人員服務法第21條規定」的瞭解程度 6 第一章、 (2) 對於經辦採購人員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或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相關規定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