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956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52秒
-
95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1-08
- 內容:
- 以下簡稱委託抽驗)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主辦之各計畫工程時,監造單位及承包廠商(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中華民國112年8月10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管字第1121865740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四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管字第1132665244號函修正發布附件一
-
952.
- 標題:
- 農業部農路養護管理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14
- 內容:
- 農路之養護權責劃分如下:(一)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辦理事項:1.養護計畫之核定。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所屬分署修築或改善之農路工程,應於完工驗收後一個月內附具圖冊移交當地直轄市、農路之養護權責劃分如 下: (一)本部農村發展及 水土保持署辦理 事項: 1.農業部組織法第五條第五 款規定,農業部次級機關為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其 改制前為水土保持局,爰配 合修正該機關名稱。 本部農村發展及水 土保持署所屬分署修築 或改善之農路工程,應 於完工驗收後一個月內 附具圖冊移交當地直轄 市、
-
953.
- 標題:
- 農業部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13
- 內容:
- 指由本部所屬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興建之防砂治水、崩塌地處理及環境保育等有關工程。以本部為主管機關;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為主辦機關。四、治山防災工程之養護、管理權責劃分如下:(一)由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所屬分署興建之治山防災工程,於完工驗收後一個月內附具圖冊移交當地直轄市、三)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等輔助興建之治山防災工程,由原興建機關負責籌款養護、指由本部所屬林業 及自然保育署、農村發 展及水土保持署興建 之防砂治水、崩塌地處 理及環境保育等有關 工程。
-
95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06
- 內容:
- 第一章 總則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及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分署)農業委員會主管工程品質抽驗作業要點」、「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及契約規定辦理。搶修工程時,依照「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辦理土石災害緊急水土保持處理程序」辦理。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務處理要點112年9月12日農保管字第1121866006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6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務處理要點」
-
95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9-11-25
- 內容:
- 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及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分署),為辦理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及水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作業要點1121864599號令修正發布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管字第1121865693號令修正發布修正「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015 說明: 依「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辦理。
-
95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9-11-02
- 內容:
- 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有效管理本署及所屬分署公務車輛,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公務車輛管理要點秘字第1101857437號函修正發布全文23點中華民國112年8月25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秘字第11218581 1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奉核後結案 2 水保局公用帳號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公務車輛耗用油料月報表 車號: 車輛保管人: 年 月份 日期主任 asus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公務車輛耗用油料月報表 車號: 車輛保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