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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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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
    題:
    農村再生計畫暨實質建設計畫試辦作業規定(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8-07-14
    容:
    代表出席會議之次數、層級、建言 及表現等。 3.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計畫及 政策配合度。代表出席會議之次數、層級、建言及表現等。 3.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計畫及政策配合度。
  • 62.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6-01-12
    容:
    並應依本署「水土保持天然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表一),將災情及應變措施通報相關單位及人員,管單位或相關分署應依本署「水土保持天然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與農業部「災害緊急通報系統圖」署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應變系統;如需通報至農業部以上之層級者,則另以「農業部災害通報單」(表三)並應依本署「水土保持天然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表一),將災情及應變措施通報相關單位及人員,本署災害主管單位或相關分署應依本署「水土保持天然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與農業部「災害緊急通報系統圖」規定,
  • 63.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託服務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1-09-27
    容:
    :OOO 科長 請各核章層級主管「手寫」表示意見,如無意見請手寫「同承辦人員意見」 副組長 請各核章層級主管「手寫」表示意見,如無意見請手寫「同承辦人員意見」。 組長 請各核章層級主管「手寫」表示意見,如無意見請手寫「同承辦人員意見」。各核章層級主管應於審查意見欄位表示意見,如無意見請手寫「同承辦人員意見」。各核章層級主管應於審查意見欄位表示意見,如無意見請手寫「同承辦人員意見」。
  • 6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1-01-08
    容:
    級配粒料: (1)路面及底層級配粒料之級配及粒料品質,應符合相關規範規定。級配粒料: (1)路面及底層級配粒料之級配及粒料品質,應符合相關規範規定。 主辦機關核章欄位請依層級順序核章【如承辦人員、主辦科長、機關首長或經機關首長授權由主辦課長(不含)以上層級之主管代為決行】 缺失改善照片表 工程名稱: 說明: (缺失情形) 說明: (改善作法) 說明:主辦機關核章欄位請依層級順序核章【如承辦人員、主辦科長、機關首長或經機關首長授權由主辦課長(不含)以上層級之主管代為決行】
  • 65.
    題:
    農路設計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05-31
    容:
    路基軟弱不穩定路段底層厚度可達十五公分,必要時得增加;底層級配規格從第二十四點第五款規定。農路四級不得低於二點五公尺為原則,惟為利於路肩之維護及排水,其鋪設寬度得配合底層級配路面寬度鋪築之。路基軟弱不穩定路 段底層厚度可達十五 公分,必要時得增加; 底層級配規格從第二 十四點第五款規定。其厚度為十公 分,路基軟弱不穩定路 段底層厚度可達十五 公分,必要時得增加; 底層級配規格從第二 十四點第五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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