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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性別平等工作小組113年第1次會議
    資料來源:
    性別平等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10
    容:
    (三)本署組成性別平等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置 委員七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署長指定 副署長或相當層級人員兼任;其餘委員,由各單位簡 任以上人員派兼之。
  • 2.
    題:
    「公務員法律責任個案檢討及防弊作為」宣導參考教材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以下主管(經理、課長及工場長等)具有核定人 事任免等權限、13職等以上人事有建議權;廠 長、副執行長及執行長等職位亦對於所管各層 級人員有年度考核及獎懲權限。
  • 3.
    題:
    修正「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 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20
    容:
    總協調官處理前進協調 所災害應變事宜,並由 應變中心指揮官指定適 當層級人員擔任。副總協 調官二人或三人,襄助 總協調官處理前進協調 所災害應變事宜,並由 應變中心指揮官指定適 當層級人員擔任。綜理前進協調所災害 應變事宜;副總協調官二人或三人,襄助總協調官 處理前進協調所災害應變事宜,並由應變中心指揮 官指定適當層級人員擔任。
  • 4.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委辦計畫研提及審查原則」,並將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 計畫研提及審查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8-17
    容:
    主計室主任及各分署分署長擔任,不克參加 者,得指派科長以上層級人員(本署)、秘書以上層級人員(各分署) 代理之。(二)審查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克主持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兩者均未能主持時,由召集人指定出席委員一人代理之。八、審查方式:(一)提報單位應由單位科長以上層級人員列席說明,並由審查委員針對 各計畫之必要性、預算編列、目的、工作項目、預期成果、效益及 其應用等項目綜合審查。
  • 5.
    題:
    修正「土石流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25
    容:
    副總協調官二人或三人,襄助總協調官處理前進協調 所災害應變事宜,並由應變中心指揮官指定適當層級人員 擔任。綜理前進協調所 災害應變事宜;副總協 調官二人或三人,襄助 總協調官處理前進協調 所災害應變事宜,並由 應變中心指揮官指定適 當層級人員擔任。
  • 6.
    題:
    採購稽查小組稽查紀錄
    資料來源:
    行政透明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準則第4條第2項查卷附委辦計畫採購流程 檢核表項次1所列檢查內 容,其中有敘及「工作小組 成員應至少一位具有採購 專業人員資格,且建議名單 至少4人以上,其中業務 科、課長層級人員原則列為 工作小組成員,不列入評選 委員」,按政府採購相關法 令,並未有業務主管不得擔 任機關評選委員之規定,且 承辦業務主管係最熟悉該 採購實質內容之人員,
  • 7.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02-14
    容:
    襄助總協調官處理前進協調所災害應變事宜,並由應變中心指揮官指定適當層級人員擔任。副總協 調官二人或三人,襄助 總協調官處理前進協調 所災害應變事宜,並由 應變中心指揮官指定適 當層級人員擔任。副總協 調官二人或三人,襄助 總協調官處理前進協調 所災害應變事宜,並由 應變中心指揮官指定適 當層級人員擔任。
  • 8.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計畫研提及審查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9-02
    容:
    主計室主任及各分署分署長擔任,不克參加者,得指派科長以上層級人員(本署)、秘書以上層級人員(各分署)代理之理之。(二)審查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克主持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兩者均未能主持時,由召集人指定出席委員一人代理之。八、審查方式:(一)提報單位應由科(課)長以上層級人員列席說明,並由審查委員針對各計畫之必要性、預算編列、目的、工作項目、預期成果、效益及其應用等項目綜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