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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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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51.
    題:
    農業部重大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勘查標準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4-24
    容:
    (二) 發生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具新聞性、政治性、敏感性,非單一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能救助處理,經本部認為有必要辦理勘查者。 (二)發生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具新聞性、政治性、敏感 性,非單一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能救助處理,經 本部認為有必要辦理勘查者。
  • 652.
    題:
    農村社區辦理僱工購料作業規範(105.12.27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4-13
    容:
    相關經費之核銷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相關經費之核銷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 冊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預算科目代號、預算科目,請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內附表一、 計畫預算科目分類、代號及其編列及執行標準表辦理。 二、本注意事項所稱主管機關,指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 監察院、訂定 明確、合理及公開之作業規範,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但行政院主管之特種基 金,由各該基金管理機構自行核定。
  • 653.
    題:
    加速農村再生短期促進就業作業原則(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31
    容:
    用人組織之工作內容涉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業務時,應依相關法規辦理,未依規定辦理且於限期內未改善者, (十三)用人組織之工作內容涉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業務時,應依相 關法規辦理,未依規定辦理且於限期內未改善者, 用人組織之工作內容涉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業務時,應依相關法規辦理,未依規定辦理且於限期內未改善者,本局或分局得終止案件之執行。 用人組織之工作內容涉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業務時,應依相關法規辦理,未依規定辦理且於限期內未改善者,本局或分局得終止案件之執行。
  • 654.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16
    容:
    以下簡稱本會)洽請下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或更新:一、氣象:交通部。建置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庫,適時更新並依法公開於主管網站。前條基本資料由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洽請下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提供或更新: 一、氣象:交通部。前條基本資料由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洽請下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提供或更新: 一、氣象:交通部。建置土石流及大規 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庫,適時 更新並依法公開於主管網站。
  • 655.
    題:
    九十八年度加速農村再生規劃及建設研提注意事項(含參與式僱工購料)(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09
    容:
    執行單位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2.計畫內容有下列情形者,(2)非屬主管機關辦理權責。(3)個人私有土地、建築物及其設備。但具有公共意涵者不在此限。執行單位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 2. (2)非屬主管機關辦理權責。 (3)個人私有土地、建築物及其設備。執行單位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 2.
  • 656.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保育治理及農路設施改善工程提報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04
    容:
    韌性坡地措施新增水砂溢淹緩衝區選項,係配合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六○八內容修正辦理。副分署長 分署長 一、韌性坡地措施新增水砂溢淹緩衝區選項,係配合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六○八內容修正辦理。 副分署長 分署長 一、韌性坡地措施新增水砂溢淹緩衝區選項,係配合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六○八內容修正辦理。
  • 657.
    題:
    農村再生活化及體驗活動補助研提注意事項(100.5.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1-23
    容:
    受補助單位,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邀集補助機關(單位)、法規會、會計室、政風室之主管及其他經本會主任委員指派之人員共同審查之,並邀集補助機關(單位)、法規會、會計室、政風室之主管及其他經本會主任委員指派之人員共同審查之,其審查結果並應簽奉本會主任委員核可。受補助單位,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其他核銷注意事項請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 茲 收
  • 658.
    題:
    農村再生計畫暨實質建設計畫試辦作業規定(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8-07-14
    容:
    政府首長核可後,據以核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函知申請單位;評定為C等級者,(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十一、農村再生實質建設計畫作業流程:(審查作業程序如附件五)由水土保持局依據審查結果及經費額度,報請核定,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函知申請單位、各農村再生促進會,以執行實質建設計畫。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經評核為優等者,主辦人員記功一次、主辦單位相關主管各嘉獎二次;經評核為甲等者,主辦人員嘉獎二次、
  • 659.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6-03-27
    容:
    (三) 本小組成立時置輪值主管一人,由本署臺北辦公室以外之相關業務組科長兼任, 輪值主管一人、坡地管理組一人、減災監測組一人、保育治理組一人、農村規劃組、農村建設組與產業發展及休閒組共二人。 輪值主管一人、坡地管理組一人、減災監測組二人、保育治理組二人、農村規劃組、農村建設組與產業發展及休閒組共三人。並配合情資研判會議之召開,說明本署主管業務之各項應變資訊等。2. 農林漁牧組:本署指派臺北辦公室人員擔任之幕僚人 減災監測組:辦理主管之災害應變、災情通報及聯繫與處置結果彙整、陳報工作,
  • 660.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6-01-12
    容:
    以下簡稱本署)為使所屬單位於主管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得依循一定程序,通報災害狀況,三、通報災害種類及其主管單位:(一)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減災監測組。(五) 其他重大災害:視實際需要由各該業務主管單位簽報署長核定後實施。(二) 除通報各該災害之本署主管單位及地方政府權責單位外,並應依本署「水土保持天然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表一),將災情及應變措施通報相關單位及人員,水土保持天然災害查報單」(表二)填報查證,以電話通報本署災害主管單位、相關分署及地方政府權責單位,並副知本署減災監測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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