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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計畫書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將天然災害資料以書面與圖解方式出版,可以提供各級學校與單位進行環境 教育工作。 說明: 學者、專家參與審查 書面審查 圖二 內控機制A流程圖 2 - 32 - 是否符合 工程研提原則 不符合 預定辦理工程研提原則: 1.勘 依複(抽)勘情形編擬後進 行審查 核定後,函送執行機關 辦理 審查 書面審查 圖三 內控機制B流程圖 3 - 33 - - 1230173022023 2008/12/2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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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第二部分-程序參與】:本部分由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填寫 拾、程序參與:若採用書面意見的方式,至少應徵詢1位以上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 者意見;民間專家學者資料可至台灣國家婦女館網站參閱 (http:前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 前行政院婦權會委員 10-3參與方式 □計畫研商會議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書面意見 10-4業務單位所提供之資 料 相關統計資料 計畫書 計畫書涵納 其他初評結果 □有 □很完整 □可更完整 □現有資料不足 須設法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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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有關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專戶設立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退撫給與之支給或發放機關應就其冒領或溢領之款項,書面通知開戶銀行逕自專戶扣款,覈實收回冒領或溢領之款項,不受上開(一)有關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銷、退撫給與領受人有冒領或溢領情事者, 退撫給與之支給或發放機關 應就其冒領或溢領之款項,書面通知開戶銀行逕自專戶扣款,覈實收回冒領或溢領之款項,不受上開(一)退撫給與領受人有冒領或溢領情事者,退撫給與之支給或發放機 關應就其冒領或溢領之款項,書面通知開戶銀行逕自專戶扣款, 覈實收回冒領或溢領之款項,不受上開(一)有關專戶內存款不 得作為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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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領受人有姓名變更、地址異動等情 形,應主動以書面通知發放機關變更 (格式如附件二及附件三)明定領受人資料有異 動時,應主動以書面向發放機關變 更。 五、相關條文及立法體例 (有姓名變更、地 址異動等情形,應主 動以書面通知發放 機關變更(格式如附 件二)。通訊地址、電話 變更等情事,應於每月十日 前,以書面通知本會(格式 如附件二),並自次月起生 效,未通知本會致無法如期 入帳者,由發放機關依本法第七十條 第一項規定,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領 受人於三十日內繳還溢領或誤領之金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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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與農業經營權逐漸分離,協助解決青年農民無 法取得書面租賃契約而以口頭約定方式承租他人農業用之問工作項目包含政策宣導、受理諮詢、受理申請、書面審查、現 地勘查及核發證明文件。加工與農業生產等專家,針對申請企業提案進 行資格書面審查,經篩選符合資格者,由水保局安排 審議小組實地訪視與簡報審查,發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 作證明文件,就個案事實條件,先辦理書面查核,並會同 實際耕作者及農業用地坐落之農會、旅運及農村類等各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鑑 小組,進行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現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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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工程審查會議採僅依書面審查,難以確認工程施作之 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 奉派出差應適時留下書面紀錄,如:會議簽到、施工 廠商登載施工日誌、監造廠商登載監造日誌等,以供 必要時查驗。涉收受不正利益 案情概述 水保局F分局「108年度〇〇定期預約緊急處理與維護 工程」於109年1月2日辦理書面驗收作業,該分局秘書 辛具督導審核、工程經費管制報核工程案權限,工程承造 廠商K公司負責人申為使該工程順利通過驗收及完工撥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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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趁地磅室 人員未加注意之際,引導胞弟「王小天」雇用之貨 車司機得以在未取得A市環保局書面同意文件之 11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4003號判決。而A市環保局所制定之「掩埋場進場注意事項」 已公告於網站,不特定人民均可知悉該公告之內容, 又其中明定進場時段及需取得書面同意證明文件 並持之入場等相關規定,確會影響多數不特定人民 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而對外發生法律效果,自亦 屬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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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利衝法施行細則說明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書面通知 •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之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 • 一、應迴避公職人員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服務之機關團體及 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