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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8-31
- 內容:
- 管機關審查水土保持申請書件,認應修正者,應將修正事項及期限通知水土保持義務人,並副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2 項所列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之權責事項,自 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改由「交通部中央氣象署」36 條所 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1日起改 由「農業部」管轄;中央主管機關所屬水 土保持機關」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所屬機關」管轄,自112年8月1日起改由「事業區 林班 小班) 土地權屬 檢核 事項 申請開發基地內土地無違規開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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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3-10-30
- 內容:
- (六)對交辦事項圓滿達成任務,成績優良者。五、本署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三)對交辦重要事項,克服困難,圓滿達成任務,著有績效者。六、本署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申誡:(五)對交辦事項,執行不力,經催促仍遲滯不辦者。(六)上班時間內未經請假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不當行為, (六)對交辦事項圓滿達成 任務,成績優良者。 四、本局工友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給予嘉獎: (六)對交辦事項圓滿達成 任務,成績優良者。 修正機關名稱簡稱,理由 同修正名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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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3-07-31
- 內容:
- (八)管制事項:視該特定水土保持區之需要說明管理原則、管制 區域及管理方式, (4)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五)期程與資源需求: 1.相關機關配合事項。 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通盤檢討擬定格式 壹、格式 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通盤檢討應包括封面、 五、管制事項: 六、結論與建議:(應有本區繼續維持、全區廢止或部分廢止之結 論及建議)。點修正草案總說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辦理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條規定事項,於 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訂定「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 審核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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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2-07-17
- 內容:
- 以下簡稱執行機關)之各項工程,除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注意事項處理。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工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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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2-05-09
- 內容:
- 其任務如下:(一)法規訂定、修正案之諮詢事項。(二)法規於解釋、適用上之諮詢。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管 轄;其任務如 下: (一)法規訂定、修正案 之諮詢事項。 (二)法規解釋、適用上 之諮詢。以下簡稱 本小組),其任務如 下: (一)法規訂定、修正案 之諮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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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2-04-26
- 內容:
- 從事接聽電話及其他聯繫、協調等事項。六、駕駛、技工、工友之管理有關事項比照職員辦理。七、人事室應另備妥簽到(退)簿,遇刷卡機故障時,供職員簽到退。至少須有一人以上上班,從事接聽電話及其他 聯繫、協調等事項。 六、駕駛、技工、工友之管理有關事項比照職員辦理。 七、人事室應另備妥簽到(退)簿,遇刷卡機故障時,供職員簽到退。農 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管轄;爰擬具「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彈性上下班暨差勤管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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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 標題:
- 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12-31
- 內容:
- 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及警察機關辦理獎懲案件注意事項辦理。五、個人傑出貢獻獎:最高記一大功。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第3條、第7條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1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農業部農農保字第1132666444其他行政事項 評鑑細項: (1)山坡地管理經費執行成效。 (2)水土保持服務團運作績效。 依警察人員獎懲 標準及警察機關 辦理獎懲案件注 意事項辦理。五、個人傑出貢獻獎: 最高記一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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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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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11-19
- 內容:
-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所稱緊急應變警報訊 號,指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 災害所需之訊號。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所稱緊急應變警報訊 號,係指土石流災害所需之 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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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9-27
- 內容:
- (六)配合及協調事項。(七)驗收方法。十一、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之內容應參酌政府採購法及其主管機關訂定之署得視實際需求調整範本文件並訂定相關檢核表及注意事項。十二、廠商應報價案件,應依招標方式之不同於投標須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所列舉之從事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知敘明廠商應依採購說明所載工作項目內容及成果要求與廠商建議事項等,於投標標價清單詳細說明工作項目、數量、詳細說明工作方式及其作業步驟、預定執行進度及其他必要事項。(四)專案管理及履約能力:說明專案組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