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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316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 內,辦理農村活化再生之地區,其土 地使用管制仍依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 園法及其相關法令辦理。各級政府為安置受災戶,興建 臨時住宅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 制規則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 市或縣(興建臨時通路或設施 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通知土地登記機關於土地登本附表中除農村再生設施外之各項使用項目應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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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辦理農村活化再生之地 區,其土地使用管制仍依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及 其相關法令辦理。本附表中除農村再生設施外之各項使用項目應符合非都市土地 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規定。位於非都市土地內,應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 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 (二)位於都市計畫區內,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 取得農業用地,且無 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 舍。 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 第 六 條 申請 集村 市、 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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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在現行 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下,完整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將在農 村再生計畫範圍內採功能分區機制進行土地使以現況發展 調查為基礎,於不影響現行土地使用管制架構下,進而規劃 出農村生活、農村生產、為了 在現行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下,順利推動農村再生計畫, 所推動之農村再生發展區係採功能分區機制,以現況發展調查為基礎,於不違反現行土地使用 管制架構下,有效實施計畫管制;且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發 展區計畫內容實施管理,前述各功能分區土地之使用除仍應遵循非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與變更台灣北、中、南、東部 區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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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372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 內,辦理農村活化再生之地區,其土 地使用管制仍依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 園法及其相關法令辦理。各級政府為安置受災戶,興建 臨時住宅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 制規則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 市或縣(興建臨時通路或設施 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通知土地登記機關於土地登本附表中除農村再生設施外之各項使用項目應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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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419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 內,辦理農村活化再生之地區,其土 地使用管制仍依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 園法及其相關法令辦理。各級政府為安置受災戶,興建 臨時住宅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 制規則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 市或縣(興建臨時通路或設施 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通知土地登記機關於土地登本附表中除農村再生設施外之各項使用項目應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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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454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 域內,辦理農村活化再生之地區, 其土地使用管制仍依都市計畫法或 國家公園法及其相關法令辦理。各級政府為安置受災戶,興建 臨時住宅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 管制規則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 直轄市或縣(興建臨時通路或設施 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或 縣(市)政府通知土地登記機關於本附表中除農村再生設施外之各項使用項目應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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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標題:
- 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2
- 內容:
- 前項農社企因土地使用管制之限制未能將企業所在地登記於農村社區內,或另與農村社區產業經營者具緊密合作契約關係,得於申請計畫中說明, 前項農社企因土地使用管制之限制未能將企業所在地登記於農村社區內,或另與農村社區產業經營者具緊密合作契約關係,得於申請計畫中說明,經本部核准者, 前項農社企因土地使用管制之限制未能將企業所在地登記於農村社區內,或另與農村社區產業經營者具緊密合作契約關係,得於申請計畫中說明,經本會核准者,不受前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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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0-12
- 內容:
- 本附表中 除農村再生設施外之各項使用項目 應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規定。本附表中除農村再生設施外之各項使用項目應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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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2-09-21
- 內容:
- 六、執行機關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其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位於非都市土地內,應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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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標題:
- 農村再生條例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08-04
- 內容:
- 第三十三條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辦理農村活化再生之地區,其土地使用管制仍依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及其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