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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標題:
- 112年度單位決算(審定版)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4-02-21
- 內容:
- (二) 考量山坡地、平地區位之農民對農業設施及 農路需求量不同,經重新審視山坡地、平地 範圍及重劃區內、外之農路改善分工,平地 農路改善由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研提「平地農 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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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標題: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得依規劃設置下列供公共使用之休閒農業設施:一、安全防護設施。二、平面停車場。十四、其他休閒農業設施。設置前項休閒農業設施,應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及本辦法規定辦理容許使用。設置第一項休閒農業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其容許使用,並通知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處理:一、因休閒農業區範圍變更、廢止,致未能位於休閒農業區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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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第3條 依本條例應收取費用之範圍如下:一、農業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八條之一規定,核發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證明文件者。第4條 依前條應繳交之費用計算基準如下:一、申請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者,每件收取新臺幣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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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審查事項,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二、休閒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以下簡稱容許辦法)規定。申請前項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其農業用地及設置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休閒農業區:須為本辦法第九條規定之農業用地,且符合本辦法第十條之設置基準。三、休閒農業區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申請,依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由休閒農業區推動管理組織及輔導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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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三) 鄰近灌、排水系統與農業設施位置及是否使用具有農業灌溉功能之系統作為廢污水排放使用。但農業所需產、製、儲、銷及休閒等相關農業設施所需用地,僅須提出區位之無可替代性說明。申請事業設置之必要性及申請事業計 畫是否符合當地之需求 農業所需 產、製、儲、 銷及休閒等 相關農業設 施所需用 地,僅須提 出區位之無 可替代性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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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設施之種類如下:一、農作產銷設施。二、林業設施。六、休閒農業設施。七、綠能設施。第四條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文件各三份,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一、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第五條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經審查合於規定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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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員學經歷等背景資料 產業經營目標及策略 實施計畫或方法 各項農業設施占地面積及設置量體估算作法。 1 COA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lu6980 附件二 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所提出之農業經營利用計畫書應載明事項細目農業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類目標準」規定之作法敘述等 各項農業設施占地面積及設置量體估算作法 技術移轉與推廣 承受耕地面積與其試驗研究土地利用面積之合理性 2 COA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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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二、農業用地上施設有農業設施,並檢附下列各款文件之一:(一) 容許使用同意書及建築執照。(二) 農業設施得為從來使用之證明文件。三、農業用地上興建有農舍,並檢附農舍之建築執照。農業用地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一、農業設施或農舍之興建面積,超過核准使用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 二 農業用地上之農業設施已依法申請核准,且無擅自變更使用情事,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 土地上之農業設施已依法申請核准且無擅自變更使用情事,經檢具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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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市)主管機關審查休閒農場內休閒農業設施興辦事業計畫,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經主管機關同意籌設之休閒農場,其經營計畫書所列休閒農業設施,依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應擬具興辦事業計畫者,其興辦事業計畫書應包含休閒農場申請變更使用範圍休閒農業設施使用計畫表(如附件三)及休閒農場內休閒農業設施用地變更使用計畫面積統計表(如附件四);如與休閒農場申請籌設併同提出者, 設置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休閒農業設施之土地以集中規劃為原則,得依地形或實際需求酌予調整,並應檢附經測量技師簽證之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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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標題:
-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二)休閒農場內尚未興建之休閒農業設施,應取得建築執照,未能取得建築執照者,應依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全球資訊網 附表一 休閒農場 休閒農業設施現況調查表 休閒農業設施項目 地段 小段 地號 謄本面積 (M 2 ) 基地面積 (M 2 ) 建築面積 (1 附表一 休閒農場休閒農業設施現況調查表 全球資訊網 附表二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審核表 審核單位: 縣(市)政府 直 轄 市 政府 審核項目附表一 休閒農場休閒農業設施現況調查表 全球資訊網 附表三 休 閒 農 場 專 案 輔 導 個 案 調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