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42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2
依照
排序
  • 21.
    題:
    違規使用管理之法律面
    資料來源:
    山坡地資源利用統計
    發布日期:
    2023-03-21
    容:
    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致釀成災害者:即處九個月以上七年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九十萬以下罰金) 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致釀成災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二)非農業使用,應擬具而未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
  • 2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除限令修復或賠償外,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三千元以下罰金。因前項毀損或竊盜、以致釀成災 害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情節 重大且危害多數人之生命財產者,處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九十一條之二 依第六十三條之三第 二項、第六十三條之五第二項、第五 十四條之一第二項、第七十八條之一 或第七十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申請使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 鍰;因而損害他人權益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四千元 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金;致生公共危險 者,
  • 2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 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致釀成災害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致生水土流 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 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 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 2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違反第十條規定者,處六 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致釀成災害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毀損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設施 或釀成災害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 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2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 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致釀成災害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致生水土流 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 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 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 2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 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致釀成災害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致生水土流 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 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 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 2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 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 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致釀成災 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未遂犯罰之。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 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 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28.
    題:
    110年度單位決算
    資料來源: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商標法」發給的「證明標章」,例如GMP、CAS、 台灣豬(中央畜產會所發)等,如果誤用依商標 法可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 萬元 以下罰金。
  • 29.
    題:
    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法院判決情形 給獎金額 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新臺幣六百七十萬元以上至一千萬元 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有期徒刑 新臺幣四百萬元以上至六百七十萬元未滿 七年以上未滿十年有期徒刑 新臺幣二百八十萬元以上至四百萬元未滿 五年以上未滿七年有期徒刑 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至二百八十萬元未滿 三年以上未滿五年有期徒刑 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以上至二百萬元未滿 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有期徒刑 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上至一百四十萬元未滿
  • 30.
    題:
    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規定 所下達之命令者,處 一年以下 徒刑或 十 萬 円以下罰 鍰 。第二十八 條 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處 六 個 月以下 徒刑或 五 萬 円以下罰 鍰。違反都道府縣首長依據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所下達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下徒刑或十萬円以下罰鍰。 第二十八條 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處六個月以下徒刑或五萬円以下罰鍰。罰則 第二十七條 違反都道府縣首長依據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所下達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下徒刑或十 萬円以下罰鍰。
3 / 5 頁 , 共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