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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 標題:
- 農業部農路養護管理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14
- 內容:
- 農業部農路養護管理要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路養 護管理要點 茲因農業部組織法定於一 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是日改制 為農業部,為使法令規範內 容與現況相符,爰修正本要 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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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 標題:
- 農業部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13
- 內容:
- 農業部治山防災工程養護 管理要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治山防 災工程養護管理要點 茲因農業部組織法定於一 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是日改制 為農業部,為使法令規範內 容與現況相符,爰修正本要 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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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10
- 內容:
- 共同遵守,其條款如下:第一條 工程內容摘要一、工程名稱:二、工程地點:三、契約總價:第九十九頁至第一○○頁)其他:依工程性質與內容之補充規定。工程圖(契約書副本可免附設計圖,應於封面註明「三、契約所含各種文件之內容如有不一致之處,除另有規定外,依下列原則處理:契約條款優於招標文件內之其他文件所附記之條款。招標文件之內容優於投標文件之內容。但投標文件之內容經機關審定優於招標文件之內容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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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06
- 內容:
-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由機關填寫,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各項內含選項者,由機關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填列,可僅填數字。三十、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六十七、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依契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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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06
- 內容:
- 變更設計或追加減之書圖格式、內容,由本署另訂之。第三類之工程變更設計或追加減時,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以下簡稱本署),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並將第一類工程之上級機關修正為本署,保持局是日改制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爰修正本要點名稱。 變更設計或追加減之書圖格式、內容,由本 署 另訂之。 第三類之工程變更設計或追加減時,於竣工前, 變更設計或追加減之書圖格式、內容,由本 局 另訂之。 第三類之工程變更設計或追加減時,於竣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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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9-12-15
- 內容:
- 十七、執行機關應將辦理工程之內容,進度及經費運用情形,依本局「工程基本資料記錄表」(即電腦報表)詳實填列(更新資料用紅色筆加註),應於每月廿五日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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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9-11-25
- 內容:
- (二) 計畫內容公開範圍:水土保持義務人填列水土保持計畫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水土保持義務人應將出具之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內容,於書件送審時,將水土保持計畫審查相關資訊上傳至本署指定平台;將開會通知單及本點第二款水土保持義務人出具同意書所載計畫內容,開放顯示於本署指定平台供下載;審查紀錄於會後三十日內公開; 目錄 1,424 4 計畫內容 30,294 合計 33,015 封面 內頁 目錄 計畫內容 範例 範例 範例 範例 水土保持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字數統計表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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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8-06-08
- 內容:
- (二)工程或計畫執行單位應定期辦理抽驗,並彙整抽驗結果統計表,其格式及內容,應涵蓋各機關各項計畫應抽驗件次、該月及累計抽驗結果統計等,參考格式如附表二及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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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
- 標題:
-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6-08-06
- 內容:
- 其調查內容包含水文地質、地下水位或孔隙水壓力及地下水流況等,並就所需項目,40 條(土地利用現況調查內容)土地利用現況調查之目的,在提供水土保持處理方法之選擇及水土保持相關設施規劃之依據。其調查內容如下:一、土地利用類別:林相類別及分布概況、農作物之種類及分布概況、集水區問題分析、水土保持之處理及維護需要性、治理內容、治理順序、完成期限、經費來源及規劃配置圖等。每期不得超過二十公頃,並應擬具各期施工計畫,敘明各分期施工之內容及相互配合銜接之施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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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
- 標題:
-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6-03-25
- 內容:
- 第一項及第二項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計畫,其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劃定依據及目的。第一項擬具之特定水土保持區廢止計畫,其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原劃定之原因。 第一項及第二項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 計畫,其內容應包含下 列事項: 一、劃定依據及目的。 第一項及第二項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 計畫,其內容應包含下 列事項: 一、劃定依據及目的。 第一項擬具之特 定水土保持區廢止計 畫,其內容應包含下列 事項: 一、原劃定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