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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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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
    題:
    2023年工程美化與環境獎頒獎典禮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12-01
    容:
    社團法人中國土木水利學會於12月1日假高雄萬豪酒店辦理「2023年工程美化與環境獎頒獎典禮」,臺北分署分別以「奎輝6鄰奎輝橋下游野溪治理二期工程」
  • 142.
    題:
    112年度公私協力平台會議(荖溪議題)*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11-24
    容:
    本分署於11月24日辦理112年度公私協力平台會議,由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王分署長國樑、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王副分署長怡靖及本分署林分署長宏鳴共同主持,邀請生態團體及專家學者參加,
  • 143.
    題:
    修正「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及第五點格式六,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1-22
    容:
    可按同筆土地內自然排水方向各坡度乘其所占面積之和 除以該筆土地總面積;有特殊情形,得採水土保持技術 規範第二十五條之坵塊法或等高線法,並經水土保持、 土木、水利、大地工程或測量技師簽證。
  • 144.
    題:
    邀你一起到二水尋寶趣 聽見河流在唱歌音樂匯饗宴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3-11-16
    容:
    創造農村美好生活 農村水保署南投分署傅桂霖分署長表示,南彰化為濁水灌溉的農業鄉鎮,如母親之河孕育著豐富的物產及獨特的水利文化,源泉社區將舊時的農村記憶轉譯為黑泥拔河、大地遊戲、籠仔篙大型工藝展示品等元素帶入導覽體驗中,讓民眾透過有趣的遊戲方式,
  • 145.
    題: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應依本辦法繳交回饋金: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編定為其他使用地類別。前項第一款各種使用地因變更使用,依法變更編定或維持為水利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者,仍應計入變更使用面積,依第三條及第四條計收回饋金。
  • 146.
    題: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二、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各種使用分區內所編定之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及供農路使用之土地,或上開分區內暫未依法編定用地別之土地。
  • 147.
    題: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二、前款以外其他使用分區之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或林業用地。第7條 申請興建集村農舍之農業用地如屬經濟部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應先依水利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由水利主管機關審查同意用水計畫書或取得合法水源證明文件。放流水流經屬灌排系統或私有水體者,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排入灌排系統者,應經該管理機關(構)同意及水利主管機關核准。
  • 148.
    題: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符合 □不符合,理由: 水 利 11 屬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且無不得新設事項(申請之休閒農業設施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且有抽水汲水行為,依水利法規定應檢附水權登記者,經檢附水權登記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應加會原住民保留地管理機關;位於農田水利管理處灌溉區域,應請當地農田水利管理處表示意見;申請土地如屬國家公園範圍者,應請國家公園管理機關表示意見。申請之休閒農業設施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且有抽水汲水行為,依水利法規定應檢附水權登記者,經檢附水權登記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位屬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之鄉(
  • 149.
    題: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林業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地號 申請變更 面積 農牧用地 公頃 林業用地 公頃 養殖用地 公頃 水利用地 公頃 其他 公頃 變更前 土地編定 分區 用地 變更後 土地編定 分區 用地 貳、是否有其必要性、合理 性及無可替代性,提出評估意見或具 體表示支持與否 水 利 是否使用具有農業灌溉功能之系統作為 廢污水排放使用或有妨礙上、下游農業 灌排水系統輸水能力之虞 地 政 1.
  • 150.
    題: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耕地上現況存在之地上物及其合法證明文件 耕地性質 耕地使用分區、使用地編定 耕地之土地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聯外交通情形 水利灌溉情形 耕地利用事項 三 經營類目與當地直轄市、縣(市)農業發展關係 經營類目之當地產業相關統計,耕地上現況存在之地上物及其合法證明文件 耕地性質 耕地使用分區、使用地編定 耕地之土地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聯外交通情形 水利灌溉情形 耕地利用事項 三 試驗研究類目與農業發展關係 試驗研究類目之產業相關統計,例如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