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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三)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四)偽造、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九)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十)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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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外,應予保密,違反者,召集人應立即終止其參與,並得視其情節輕重,依法懲處,並解除其派(聘)兼。十五、性別平等及性騷擾案件經調查屬實,本局應依申訴處理委員會之建議,視情節輕重,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對申訴之相對人為適當之懲處或處理;經證明申訴之事實為虛偽者,應對申訴人為適當之懲處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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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其他違反法令或工作規範,情節重大。(十二)回鄉青年自願離職時,應於十日前向用人組織提出,其他違反法令或工作規範,情節重大。(十四)依據勞動基準法,本方案為定期勞動契約,故工作結束或回鄉青年進用終止或期滿,用人組織如有下列情事者,應限期改善,未改善者視情節輕重得終止部分員額或全案執行,必要時得追繳已發放之補助款:(5)其他違反相關規定情節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2.用人組織如有下列情事者,應視情節終止部分員額或全案執行,並停止經費補助,必要時得追繳已發放之補助款,並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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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8-09
- 內容:
- 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除應繳回該部 分之補(捐)助經費 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 補(捐)助案件停止補 (捐)助一年至五年。除應繳回該部 分之補(捐)助經費 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 補(捐)助案件停止補 (捐)助一年至五年。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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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7-03
- 內容:
- 召集人應立即終止其參與,並得視其情節輕重,依法懲處,並解除其派(聘)兼。性別平等及性騷擾事件經調查屬實,本署應依申訴處理委員會之建議,視情節輕重,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召集人 應立即終止其參與, 並得視其情節輕重, 依法懲處,並解除其 派(聘)兼。違反者,召集人 應立即終止其參與, 並得視其情節輕重, 依法懲處,並解除其 派(聘)兼。性別平等及性騷擾事 件經調查屬實,本署 應依申訴處理委員會 之建議,視情節輕 重,依公務人員考績 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 定,對申訴之相對人 為適當之懲處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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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2-14
- 內容:
- 由進駐機關(單位、團體)依規定敘獎;其執行不力且情節重大者,依規定議處。 相關人員執行應變中心各 項任務成效卓著者,由進 駐機關(單位、團體)依 規定敘獎;其執行不力且 情節重大者,依規定議處。 相關人員執行應變中心各 項任務成效卓著者,由進 駐機關(單位、團體)依 規定敘獎;其執行不力且 情節重大者,依規定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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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8-18
- 內容:
- 另如有工程品質有關之風紀事件發生者,視情節予以扣分,且不得評選為績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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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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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12-03
- 內容:
- 主要結構與設計不符情節重大者。5.主要材料設備與設計不符情節重大者。6.其他缺失情節重大影響安全者。(三)工程輔導成績列為七十分以上未達七十五分之B級或C級者,工程主辦機關除依契約規定處理外,並應為下列之處置:每項內之缺失,請依情節嚴重度,分別於各單項□內記錄扣點數。(如「-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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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4-13
- 內容:
- 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 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如經發現未確實辦理者,得依 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或受補(捐)助團體酌減嗣後補(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如經發現未確實辦理者,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或受補(捐)助團體酌減嗣後補(捐)助款或停止補(捐)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