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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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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 生需要作業方式」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並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五、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 內之農民集居聚落應依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並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 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具農 村活化再生需要, 貳、 確認出席人數:(應有農民集居聚落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成年代表出席。 貳、 確認出席人數:(應有農民集居聚落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成年代表出席。集居聚落是否達二十五戶或一百人以上 □是 □否 二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 □是 □否 三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出席人員三分之二 以上決議具農村活化再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