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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7-02
- 內容:
- 花蓮縣政府於7月2日在水源村小水源籃球場辦理0403震後社區風險及防災宣導講習會,出席人員包括花蓮縣政府邱科長奕承、水源村洪村長明輝及本分署陳科長子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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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5-07
- 內容:
- 本署王副署長晉倫於5月7日赴花蓮縣政府拜訪徐縣長榛蔚,出席人員包含縣府農業處陳處長淑雯、邱科長奕承、本署陳組長振宇、洪簡任正工程司政義、鄭科長宏昭、本分署林分署長宏鳴及陳科長子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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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題:
- 綠色照顧成果展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5-01
- 內容:
- 出席人員包含本分署王秘書志豪、詹代理鎮長秀葱、龔鎮長文俊、花蓮縣張議員美慧、鐘議員素政、睿澤企業黃董事長祺娟及綠恩永續生活企業黃董事長蕙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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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4-08
- 內容:
- 通過第一階段審查之團隊需參加 第二階段簡報審查,預計113年6月中旬辦理,出席人 數不限,由團隊成員說明。 成果發表會:預計113年9月13日(星期五)至15日(星 期日)舉行(詳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駐村團隊需配 合出席,出席人數至少4人,不足4人將取消競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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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標題:
- 構造物巡查推廣說明會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3-05
- 內容:
- 會中主要說明水土保持構造物維護管理相關操作方式、填表說明、作業流程、量能評估、C及D級後續處置計畫等內容,並與出席人員進行交流座談及經驗分享,同時提供於計畫執行期間如有任何疑問之溝通討論管道,以期本年度巡查作業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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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6
- 內容:
-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 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具農 村活化再生需要,每戶出 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人 為限。 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 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具農 村活化再生需要,每戶出 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人 為限。○○農村社區會議 開會通知單 壹、 發起單位: 貳、 聯絡人姓名及電話: 參、 出席人員:以設籍於農民集居聚落內之成年代表(每戶一人為限) 肆、 列席人員:在地組織或團體、社區範圍內其他居民、○○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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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且出 席委員中之外聘委員不得少於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其決 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理由同第二點 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 出席,且出席委員中之 外聘委員不得少於出席 人數之三分之一;其決 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 之同意行之。 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 出席,且出席委員中之 外聘委員不得少於出席 人數之三分之一;其決 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 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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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二、本會議事涉出席人員權益,請出席人員務必親自出席;若未克親自出席者,請委託代 理人出席或於會議前填妥發言意見單,交本會聯絡人。 三、出席人員未克出席本會,且未委託代理人與會並未提出發言意見單者,視為無意見。 二、本會議事涉出席人員權益,請出席人員務必親自出席;若未克親自出席者,請委託代 理人出席或於會議前填妥發言意見單,交本會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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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14
- 內容:
- (二)出席人數: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且出席外聘委員人數(包括學者專家及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人員)不得少於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始得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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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4-10
- 內容:
- 應有全 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 席,且出席委員中之外 聘委員不得少於出席人 數之三分之一;其決議 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 同意行之。爰參考採 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修 正第三項出席人數之規 定。 本小組會議,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且出席委 員中之外聘委員不得少於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其決議應經出 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