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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市)執行農地管理業務人員完整的法規知識,充分的農地管理實務,以及瞭解當前農業及農地政策訊息,本署由林科長珈芝講授「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之行政實務」、盧科長又銘講授「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法令說明」,講授課程精彩豐富,參訓人員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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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或使用公有山坡地超限利用者,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正外,並由土地管理機關通知承租人或使造林獎勵金依規定繼續發給) 陸、權責分工 一、主管機關: 農業部 (一)統籌編列本計畫造林獎勵金等經費。或使用公有山坡地超限利用者,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正外,並由土地管理機關通知承租人或使用造林獎勵金依規定繼續發給) 陸、權責分工 一、主管機關:農業 部 (一)統籌編列本計畫造林獎勵金等經費。或使用公有山坡地超限利用者,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正外,並由土地管理機關通知承租人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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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5
- 內容:
- 主任秘書、簡任以上人員(含組室主管、副組長、 總工程司、副總工程司、簡任正工程司及專門委員)三)因公加班者,應事先請示,經單位主管(含)以上人員核可,並於加班 開始及加班結束時刷卡。副首長、主 任秘書、簡任以上人員(含組 室主管、副組長、總工程司、 副總工程司、簡任正工程司 及專門委員)副首長、 主任秘書、簡任以上人員(含 組室主管、副組長、總工程 司、副總工程司、簡任正工程 司及專門委員)三)因公加班者,應事先請示, 經單位主管(含)以上人 員核可,並於加班開始及 加班結束時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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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5
- 內容:
- 工程名稱 現場會勘 勘 查 時 間 年月日 工程內容 勘查單位及人員 管理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鄉、 鎮公所) 預估經費 千元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 署 所在地區分署 規劃單位 工程座標 X Y 勘查意見 工程用地:土地無償提供) 地點位置圖 (手繪詳圖或標明長期水土保持計畫該項工程頁數) 管理機關 土地主管機關 土地關係人 技術可行性:( )可行,( )尚待研究 管理機關 審查委員 審查委員 審查委員 其他 其他 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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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標題: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並修正第一點、第三點及第九點附表一、附表二(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3
- 內容: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並修正第一點、第三點及第九點附表一、附表二(如附件)如主旨 主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 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主管各項工程工 期核算要點」並修正第一點、第三點及第九點附表一、附表 二(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全球資訊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第一點、第三點及第九點附表一、附表二修正草案 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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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如非屬 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或準用對象,亦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本署人員除可依第 五點申訴管道申訴外, 如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 之適用或準用對象,亦 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 申訴。 性騷擾行為人為雇主 時,本局人員除可依第 五點申訴管道申訴外, 如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 之適用或準用對象,亦 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 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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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例如直轄 市、縣(市) 政府主管機 關、本署所屬 各分署、當地 熟稔法律實務 者)理之機關或人 員(例如直轄 市、縣(市) 政府主管機 關、本局所屬 各分局、當地 熟稔法律實務 者) 六、農村再生計畫定有社 區公約者,主管機關 應優先補助。 六、農村再生計畫定有社 區公約者,主管機關 應優先補助。區公所)代表或協助爭議處理之機關 或人員(例如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本署所屬 各分署、當地熟稔法律實務者)列席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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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有關工程品質抽驗作業,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工程品質抽驗作業要點」、「農業 部農村發展及 水土保持 署 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 有關工程品質抽驗作業,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工程品質抽驗作業要點」、「 行政院 農業 委員會 水土保持 局應於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由分 署 造具清冊移交該項工程之主管管轄單位接管,負責養護。應於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由分 局 造具清冊移交該項工程之主管管轄單位接管,負責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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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9-05
- 內容:
- 撥款條件、經費流用、計畫 變更及經費核銷等事項,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 定辦理。 本計畫配合款編列原則應為計畫預算總額(補助款額度加上 配合款額度)之百分之十以上,另依據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 基準,如有購置設備,各項設備補助以不超過百分之五十為 原則。有關經費支用、會計事務處理及計畫結報,應依 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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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01
- 內容:
- 本署各組室(以下簡稱各單位)一級主管及各分 署分署長兼任。 前項委員之任期四年, 四、本署各單位及各分署應指定主管以上人員擔任個資專人, 並由資訊科負責列冊,辦理下列事項: 七、本署及各分署個資專人、資安專人、各單位主管及其他同 仁應依本小組審核通過或簽奉核可之教育訓練計畫,其餘委員由總工程 司、本署各組室(以下 簡稱各單位)一級主管 及各分署分署長兼任。其餘委員由總工程 司、本局各組室中心 (以下簡稱各單位)一 級主管及各分局分局 長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