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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7-09
- 內容:
- 特定水土保 持區係指經中央或直 轄市主管機關劃定亟 需加強實施水土保持 之處理與維護之地保持區應由管理 機關擬定長期水土保 持計畫,報請直轄市 主管機關層轉或逕請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實 施之。故為避免開發 利用行為影響特定水 土保持區治理成效, 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二 項規定,地貌改變及經環境影 響評估審查通過之自 然遊憩區,經中央主 管機關核定者,不受 限制之但書規定,應 適用於包括水庫集水 區在內之各特定水土 未來中央主管機關依 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 但書規定核定得為開 發行為之例外處置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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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27
- 內容:
- 韌性坡地措施新增水砂溢淹緩衝區選項,係配合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六○八內容修正辦理。韌性坡地措施新增水砂溢淹緩衝區選項,係配合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六○八內容修正辦理。韌性坡地措施新增水砂溢淹緩衝區選項,係配合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六○八內容修正辦理。韌性坡地措施新增水砂溢淹緩衝區選項,係配合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六○八內容修正辦理。副分署長 分署長 一、韌性坡地措施新增水砂溢淹緩衝區選項,係配合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六○八內容修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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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標題:
- 「農村食農教育共學手冊」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6-27
- 內容:
- 《食農教育法》第14條第二項:主管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協助社區依地區農業特色、景觀資源、農漁村發展特色、 生態及文化資產,辦理食農教育課程及體驗活動。 《食農教育 法 》第14條第二項:主管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協助社區依地區農業特色、景觀資源、農漁村發展特色、生態及文化資產,辦理食農教育課程及體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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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6-14
- 內容:
- 變更及核銷等事項, 均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及附表辦理。 五、 申請企業—稅籍 登記及商業登 記、主管機關核 准設立登記文件 (影本) 公司(2件): 「法院發給法人登記/變更證明」或「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發給設立/變更核准函」或 「立案證明」影本或「稅捐機關發給之核 准函」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開設之 企業或任職主管之機構。 相關補助款經費編列限制說明 委託辦理品牌設計每單一品牌設計, 申請企業—稅籍登記及商業登記、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文件(影 本)(公司2件、行號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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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6
- 內容:
- 績優水土保持服務團獎,改以考核評定及增訂由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各獎項考核項目等,爰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績優水土保持服務團獎,改以考 核評定,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各獎項考核項目之細項及配分。以求文字敘述 之一致,並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個人獎項評選項目及配分。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第五條之一獲頒前條 第一項各獎項之機關 及人員,由中央主管機 關通知得獎機關及得 獎者服務機關,本權責 依下列規定辦理相關方式及獎勵條件 如下:一、報送時間及方式: 地方主管機關應 於每年三月三十 一日前,於中央主 管機關指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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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5
- 內容:
- 10點) 點 點 □領有主管加給 ( 10點 ) 點 點 人員種類 簡任人員30點副指揮官及執行長)(10點) 點 點 □領有主管加給( 10點) 點 點 人員種類 簡任人員30點□ 是 □否 不合續住原因 訪查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附件十一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檢查報告單或其授權人員) 宿舍修繕應依 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定之修繕原則及 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規辦理, 宿舍修繕應依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定之修繕原則及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規辦理,必要時得委託建築師公會或建築師提供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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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4
- 內容:
- 本署首長涉及性騷法之性騷 擾事件,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 本署所屬各機關首長涉及性騷法 之性騷擾事件,應向各機關所在地 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訴。 明定本要點之適用及準用對象。 (二)擔任主管職務以及參與性騷擾 申訴事件之處理、調查及決議 人員,每年應定期接受相關教 育訓練。 前項教育訓練,由擔任主管職 務以及參與性騷擾申訴事件之處 理、調查及決議人員者,優先實施。應移送性騷擾事件發生地之警 察機關,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副知 地方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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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5-21
- 內容:
- 每年各以新 臺幣20萬元為限;經費編列及支用原則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 理手冊」及附件一所列「經費編列及支用原則」等規定辦理,經費請撥及結案: (一)計畫經費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 規定」辦理。 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請依當年度政府規定,準用農業部主管計畫經 費處理作業規定適用標準及追溯日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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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4-11
- 內容:
- 「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本署主辦部分修正案」奉農業部核准,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丁雅麗 附件 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農村水保署主辦項目(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補助之對 象,以首次 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農村水保署主辦項目(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編號 補助 項目離島地 區:金門 縣、連江 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農村水保署主辦項目(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補 助 之 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農村水保署主辦項目(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編號 補助 項目 補助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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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4-10
- 內容:
- 另定明各獎項之考核項目等,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修正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為利於本年度考核後獎勵有功績優水土保持服務團獎,改以考核評定及增訂中 央主管機關公告各獎項考核項目等,爰擬具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績優水土保持服務團獎,改以考 核評定,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各獎項考核項目之細項及配分。以求文字敘述 之一致,並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個人獎項評選項目及配分。 第五條之一 獲頒前條 第一項各獎項之機關 及人員,由中央主管機 關通知得獎機關及得 獎者服務機關,本權責 依下列規定辦理相關 人員之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