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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14
- 內容:
-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六份,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轉本署或分署審查。後續審查之書件份數,由本署代辦農業部函復水土保持義務人及副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二)屬分署審查者,由分署函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水土保持義務人。應加蓋核(審)定章(樣式如附件)及騎縫章八份;其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三份、水土保持義務人、承辦技師、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各一份,本署(或分署)二份。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之機密文書等級及保密期限,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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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11
- 內容: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工程品質抽驗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十三點規定,訂定本補充規定。 (三) 混凝土鑽心取樣位置,在無明顯品質不佳下,採隨機取樣或指定取樣(由主管或抽驗人員指定抽驗位置),每次鑽心取樣至少應有一組(在十平方公尺範圍內取三個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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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11
- 內容:
- 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報請各該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移送司法機關。以檢討分析執行成效,研擬改進措施,並提報本 署 主管會報通過後據以實施。對負責該工程之建築師、技師、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報請各該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移送司法機關。 對負責該工程之建築師、技師、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報請各該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移送司法機關。以檢討分析執行成效,研擬改進措施,並提報本 署 主管會報通過後據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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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09
- 內容:
- 二十六、清疏工程依「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主管 工程品質抽驗作業 要點」及「農業部農 村發展及水土保持 署主辦工程品質抽 驗補充規定」 二十六、清疏工程依「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主管 工程品質抽驗作業 要點」及「水土保持 局主辦工程品質抽 驗補充規定」等規 定納入本局工程品 質督導機制, 清疏工程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工程品質抽驗作業要點」及「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主辦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等規定納入本署工程品質督導機制,實施工程品質抽驗作業等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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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09
- 內容:
- (四)提供主管機關違規案件之指定實施事項、限期改正事項及現場指導服務等專業意見。 (五)協助主管機關辦理水土保持管理教育宣導及輔導。 (六)協助主管機關辦理水主管機關辦理水土保持施工、完工 檢查及輔導完工後水土保持設施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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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6-30
- 內容:
- 激勵獎:頒給直轄 市、縣(市)主管 (一)第一名:頒發 獎牌一面,獎 金新臺幣一百 六十萬元。 機關(以下簡稱地 方主管機關),至多 三名,各頒發獎牌 一面,獎金新臺幣 二十萬元。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 款得獎之地方主管機 關,應將百分之二十以 上之獎金,分撥轄內執 行查報工作著有績效之 鄉(方式及獎勵條件如 下: 一、報送時間及方式: 地方主管機關應於 每年三月三十一日 前,於中央主管機 關指定資訊系統填 報上年度山坡地保 第三條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三月 三十一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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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3-06-16
- 內容:
- 六溪里石廟旁野溪整治工程」區域聯防,透過本次聯訪共同研商缺失監督改善,鼓勵區域聯防體成員自主管理,提升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能力,達成防災減災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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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6-13
- 內容:
- 同條第二項 規定則授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就表彰對象之資格、條件、適用範 圍、動植 物疫災災害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為提升全民防救災意識及災 害應變能力,以利降低災害損失,寒害及 動植物疫災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 主管機關,是依本辦法辦理上開災 害全民防救災教育工作表彰之各 級政府,最近一年內未曾因違反災害防救相 關法令受主管機關處分。 為符合本法第六十條第二項授權本辦 法訂定表彰對象資格條件之意旨,救志願組織及 個人近年曾因違反災害防救相關 法令受主管機關處分,恐將影響社 會大眾對表彰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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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5-23
- 內容:
- 變更及核銷等事項, 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及附 表辦理。 申請企業—稅籍登記 及商業登記、主管機 關核准設立登記文件 公司(2件): 「公司設立核准函」法院發給法人登記/變更證明」或「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發給設立/變更核准函」或「立案 證明」影本或「稅捐機關發給之核准函」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開設之 企業或任職主管之機構。 相關補助款經費編列限制說明 ( 申請企業—稅籍登記及商業登記、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文件(影 本)(公司2件、行號2件、合作社/合作農場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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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5-15
- 內容:
- 編列及支用原則 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 及附件一所列「經費編列及支用原則」計畫經費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請依當年度政府規定,準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適用標準及追溯日期辦理。經費編列及支用原則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及附件一所列「經費編列及支用原則」等規定辦理,計畫經費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